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陸客對台灣GDP貢獻只有0.13%

陸客對台灣GDP貢獻只有0.13%,實在不必對陸客縮減大驚小怪。

104年陸客來台達418萬餘人次,帶來的觀光外匯收入2000億元以上。這個2000億元的數字是對的,7天行程每人約5萬。

問題是,食宿交通導遊費用預算總共只有1萬元,其他是航空(也是廉價航空)及一條龍的分潤。若以1萬元的50%為附加價值計,418萬人次計209億元,佔台灣103年觀光業對GDP貢獻7600億元的2.75%,對台灣GDP貢獻只有0.13%。

食宿交通導遊一天預算只有1500元,結果代價是甚麼呢?窮忙而已。我個人很歡迎包括中國在內的觀光客來台灣,或許有助於兩岸和平,但也不必做這種生意能啊,亞洲各國大力推廣觀光,但人家不是這樣拚觀光的。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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