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最好不要用,特別是在台灣 / eaton
許多人,特別是政治人物,不喜歡某些表達民主的方式,就隨意扣上「民粹」的帽子,但這可能是一種「誹謗」。其實,若要真的有效討論問題,就直接討論問題的本質,會來得實在些。
台灣從太陽花運動,到總統大選,「民粹」的帽子滿天飛,現在大選塵埃落定,或許我們回頭來了解「民粹」,還有很大的意義。特別是,很多國民黨的支持者,還認為敗選的原因在於,太陽花運動以降,台灣瀰漫反中仇中的氛圍,這一切是靠反中起家、不斷助燃仇中的民進黨所造成的「民粹」。
殊不知,這種理解,完全沒有體會到,台灣人對於自由、人權、正義等價值的熱切追求,使得大家意識到,這些追求需要在地認同才能獲得保障,特別是在中國因素考量之下。這種價值的轉變是種覺醒,而一旦覺醒,就很難回頭。更可觀的是,台灣民間追求主體性的熱情與能量不僅躍起,而且源源不斷。
國民黨若不察覺不回應這個轉折,只以為因為執政績效不好所以失敗,就只會加快小黨化的速度,因為敗選之後,利益而結合的烏合之眾很可能分崩離析(黨產當然還會有一定的作用)。至於包括國民黨在內的選輸黨派,說要監督制衡民進黨,我以為,不必了,民間的監督制衡機制早就完備了。
從以上論點分析,民粹一詞在台灣是不是遭到濫用呢?若是,這樣的濫用是不是來自濫用者的無知呢?我們來看一下民粹主義的小簡史。
澳洲新南威爾斯的紐卡索大學哲學教授A. W. Sparkes史派克斯出了兩本書:《議論哲學名詞之書》及《議論政治學名詞之書》。在後者,他對「民粹主義」(Populism)做了深入論證和考據。史派克斯指出,二十世紀通俗的政治學家太不嚴謹,經常受到個人好惡左右,造成民粹主義一詞的濫用。
民粹主義的典故出自19世紀後半的俄羅斯。當時的俄羅斯思想家認為,「普通人民」(Narod)裡有一種知識份子性格的人群叫做「民粹派」(Narodniks)。他們擁有代表人民的智慧與美德,可以領導人民走向革命,創造理想的社會。但後來歷史證明了,這種民粹毫無作用,最終宣告失敗。
民粹主義在俄羅斯失敗,在美國卻大有成長。1891年,美國的人民黨改名為民粹黨,這是美國農民的政黨,主張激烈改革,包括鐵路國有、累進稅制、管制利率、反對企業獨佔、每日工作八小時等等。當時他們的主張被認為太激烈,飽受打壓,但許多政見都被後來的小羅斯福總統採納。許多美國歷史學家認為,民粹主義是美國民主進步和人道的優良傳統。因此,在美國,民粹並不是壞東西。
《愛麗絲鏡中奇緣》是《愛麗絲夢遊仙境》的姐妹作。在該書裡,矮胖子說:「當我用一個名詞,它的意思是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不會多,也不會少。」這句話就是用語言扣人帽子。因此,史派克斯說,民粹主義這個詞,能不用就最好不要用。特別是,在台灣(這句是我說的)。
(以上參考:南方朔,不要隨便說別人「民粹」,2014/05/14,http://blog.cw.com.tw/blog/profile/39/article/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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