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和另一半怎麼吵才對?/張詠晴

和另一半怎麼吵才對?/張詠晴

華盛頓大學心理學家John Gottman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心理學者Robert Levenson針對79對夫妻,進行歷時14年的研究,觀察他們在婚姻中的相處。這些夫妻中,21對夫妻以離婚收場,兩人整理出幾個關鍵特點:

一、沒離婚的夫妻,會讓愛之船在驚濤駭浪中力求平穩;離異的夫妻在婚姻中遇到爭執時,會卡在自己的思緒中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而繼續廝守的夫妻在大吵後,立刻討論爭執點是什麼。

想像夫妻在同一條船上,兩人的情緒代表周遭的海水。當海水不平靜,如果兩人願意透過道歉,或把話攤開來好好說,就可以繼續平穩、幸福的航行。兩人各自悶著,悶久就會出事。為穩住船,雙方必須承認:現階段的問題,兩人都必須負責,都有要改進的地方。

二、相守的夫妻願意傾聽,願意開放心胸,傾聽另一半心聲;離婚夫妻喜歡用毫無幫助、甚至是傷人的話,終結討論或爭執。因此,在爭執期間,或許不該覺得對方離題、說出不合邏輯的話,就要對方閉嘴,這會更加惹惱對方。

相反的,你可以說「看得出來,你很重視這一點,你可以再多說一點」,讓對方覺得你願意傾聽。(eaton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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