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世俗的瑣碎爭端,底層根源都是靈魂對「愛、安全感與尊嚴」的呼求,而呼求可能出於真理,或自我中心,或無知導致的理解力不足。
人渴望被愛、得到安全與受到尊重,本身沒有錯;問題在於,我們是否要求別人必須照自己的期待行事。若是出於自我中心,人內在的欲望若得不到滿足,就可能引發嫉妒、爭競與對立。這裡的「私慾」不等同於愛、安全感或尊嚴等正當需要,而是指支配我們、使我們執意滿足自己欲望的內在力量。
所以當我們與人發生爭執時,可以先問自己三個問題,確定現在的反應,是出於真理,還是出於從自我欲望而來的恐懼、自我防衛與驕傲?
1.愛的呼求:我是否感到自己不被在乎、不被理解?人有時為了一句話、一件小事與人爭執,表面上是在計較對錯,內心卻可能在問:「你在乎我嗎?你有看見我的付出嗎?我在你心中重要嗎?」
2.安全感的呼求:我是否因為害怕失去、事情失控,而急著爭取主導權?人有時會因為金錢、家庭分工、生活習慣或未來安排而爭吵。表面是在爭一件事,深處可能藏著對不確定性的恐懼:「如果事情不照我的方式發展,我還能安心嗎?」
3.尊嚴的呼求:我是否覺得自己被輕視,因此非得證明自己是對的?有些爭端表面上是原則之爭,深處摻雜著面子、比較與自我價值的防衛。
講愛、安全感、尊嚴的呼求,不是要我們替所有爭執找藉口,也不是認定每個衝突背後都有隱藏的情感創傷。若反應出於真理,爭端確實涉及原則、責任、利益分配或真實的不公,需要透過溝通、界線與公義來處理。
若出於自我中心,處理衝突不能只處理表面事件,也要留意內心的動機、恐懼、期待與價值判斷。回頭反思這三點:
1.愛:我渴望被接納、被珍惜,所以指責別人之前,是不是應該不只尋求被愛,也學習去愛人?關係中的人不只是需要被糾正,也需要被理解、接納與珍惜。
2.安全:不只看見人的需要,也看見人的自我中心。這不是說我們不必處理現實問題,而是不讓恐懼完全支配自己的反應。安全感若完全建立在別人的認同、事情的掌控或環境的穩定上,就很容易因為一點變化而失去平衡。
3.尊嚴:我不想被輕視、否定或羞辱,所以不只要求別人尊重自己,也學習尊重別人。我們不一定要靠贏過別人,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謙卑不是否定自己,而是不必透過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愛不只是情感,更是願意給予別人尊重的實際行動。
結語:遇到爭執時,自己需要反思那三點。若出於真理,需要透過溝通、界線與公義來處理。但即使捍衛立場,也不必讓怒氣決定我們如何說話、如何行動。有些爭執難以平息,是因為雙方都希望自己受到重視,卻沒有人願意先尊重對方。有時真正使人憤怒的,不只是對方做了什麼,而是感覺沒有受到尊重。於是急著反駁、證明自己、討回公道,最後關係更加破裂。
相關經節
(整體)雅各書 4:1–2: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
雅各沒有停留在外在的衝突,而是追問衝突從哪裡來。他指出,人內在的欲望若得不到滿足,就可能引發嫉妒、爭競與對立。這裡的「私慾」不等同於愛、安全感或尊嚴等正當需要,而是指支配我們、使我們執意滿足自己欲望的內在力量。人渴望被愛、得到安全與受到尊重,本身並沒有錯;問題在於,我們是否要求別人必須照自己的期待行事,才能讓自己安心。聖經不只看見人外在的爭執,也帶我們往內心深處探尋:我們為什麼生氣?為什麼非要爭個輸贏?為什麼如此在意別人的態度?真正的信仰成長,不是從此不再發生爭執,而是在爭執發生時,逐漸看見自己內心的需要與動機,讓基督的愛、真理與平安改變我們回應人的方式。
(整體)箴言 4:23 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這提醒我們,處理衝突不能只處理表面事件,也要留意內心的動機、恐懼、期待與價值判斷。
(愛)約翰福音 13:34: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人有時為了一句話、一件小事與人爭執,表面上是在計較對錯,內心卻可能在問:「你在乎我嗎?你有看見我的付出嗎?我在你心中重要嗎?」耶穌以愛作為門徒彼此相待的根基。這提醒我們,關係中的人不只是需要被糾正,也需要被理解、接納與珍惜。
(安全感)腓立比書 4:6–7:應當一無掛慮……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人有時會因為金錢、家庭分工、生活習慣或未來安排而爭吵。表面是在爭一件事,深處可能藏著對不確定性的恐懼:「如果事情不照我的方式發展,我還能安心嗎?」這段經文不是說我們不必處理現實問題,而是邀請我們把憂慮帶到神面前,不讓恐懼完全支配自己的反應。
(安全感)詩篇 56:3–4: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
安全感若完全建立在別人的認同、事情的掌控或環境的穩定上,就很容易因為一點變化而失去平衡。詩篇提醒我們,在恐懼中仍然可以轉向神,尋求更深的信靠。
(尊嚴)腓立比書 2:3–4: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有些爭端表面上是原則之爭,深處可能摻雜著面子、比較與自我價值的防衛。我們不一定要靠贏過別人,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謙卑不是否定自己,而是不必透過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
(尊嚴)羅馬書 12: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有些爭執之所以難以平息,是因為雙方都希望自己受到重視,卻沒有人願意先尊重對方。聖經提醒我們,愛不只是情感,更是願意給予別人尊重的實際行動。
(尊嚴)雅各書 1:19–20: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有時真正使人憤怒的,不只是對方做了什麼,而是感覺自己沒有受到尊重。於是我們急著反駁、證明自己、討回公道,最後卻使關係更加破裂。聖經不是要求我們放棄尊嚴或容忍不公,而是提醒我們:即使需要捍衛立場,也不必讓怒氣決定我們如何說話、如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