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隨便說:先求有再求好
朱敬一:2015年11月17日立法院三讀廢止證所稅,該法案被修改過3次,除了未上市、上櫃股票及IPO極少數交易適用外,對絕大多數股民,證所稅根本還未曾出生。證所稅正驗證「謀不定而亂動」的災難。這謀不定亂動的初始症狀,就是會唸出「先求有再求好」的咒語,一再重複,進入災難初期而不自覺。
Google一下就會發現:馬英九總統曾說:「試辦原住民自治區是先求有再求好……」;他又說:「兩岸關係……現在的做法是先求有再求好,循序漸進」;他再說:「政府推動的司法改革就是先求有再求好……」;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99205-1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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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財政部長張盛和講更多次。「先求有再求好」不能隨便說,不然可真成為:有勇無謀的「先求有再求廢」。
要講這句話是要有條件的,例如:再修改的代價不高;不會損及威信;不會影響未來修訂;有緊急性;現在沒有更好的方案;需要試誤求最佳解;……。
一定還有一些條件,慢慢想,不然又會掉入「先求有再求好」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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