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台灣開放外國白領就要生效了。
按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的規定,開放的行業,包括了「一、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二、交通事業工作。三、財稅金融服務工作。四、不動產經紀工作。五、移民服務工作。六、律師、專利師工作。七、技師工作。八、醫療保健工作。九、環境保護工作。十、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十一、學術研究工作。十二、獸醫師工作。十三、製造業工作。十四、批發業工作。十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此次開放的對象,本次未包括中國籍人士,但包含港澳人士、僑外生。因為語言的問題,預期有些東南亞華裔可以正式進來,但中國人士是否會藉由取得港澳居留證,而得以港澳人士之名,大量來台工作?而且法令規定,可以攜家帶眷來台。
香港的「雙非」,即中國籍人士藉由在香港生小孩以取得香港居留權的現象,粗估有40萬中國人取得香港居留權,那麼此方案會如何,值得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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