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

檢調限制翁啟惠出境後/eaton

檢調限制翁啟惠出境後/eaton

自從檢調限制翁啟惠出境後,傳媒又開始熱鬧起來,未審先判更加猖狂。過去社會對司法不信任心態濃厚,但現在又充滿信心,矛盾心態莫此為甚。

我請問那些人:有甚麼證據證明「翁的女兒是人頭」?翁案還在調查,連起訴都沒有,就算起訴,檢調也不一定對,現在就聲稱是如何,根本就是妄斷,這種噬血文章對社會有何幫助?

我不說翁案是重演前國科會主委謝清志博士的南科高鐵減振案(註1),這樣的講法不科學也不嚴謹。但是,事實已經更明朗,站得住腳的翁啟惠不請辭,未來檢調只要拿出相關證據證明以下事項是否為真即可:

1.內線交易問題:現在證據是,翁在浩鼎解盲後幾天才知道結果。

2.圖利背信問題:現在證據是,中研院智財技轉處長楊富量指出,Optimer公司2002年授權給浩鼎OBI-822,中研院從頭到尾都沒擁有該技術,翁郁琇本來就是Optimer的股東,後Optimer放棄所持浩鼎股權時,翁郁琇認購3,000張,並非透過中研院技轉獲取利益,沒有違反利益衝突的原則(註2)。

3.中研院賤價出售技術問題:就算中研院擁有該技術,有無賤價出售應該看鑑價報告。實務上,報告不合理,會計師(台灣四大)不會同意入帳,因此賤價出售的機會微乎其微。

4.翁的女兒低價購入股票問題:公司上市前分散持股(由尹衍樑的投資公司轉出),都是洽特定人,轉讓價格要有鑑價報告,不是隨便亂訂的。況且報告不合理,會計師也不會同意入帳。此外,當時特定人士一大票人,不只有翁的女兒,大家的轉讓價格都是一樣的。

5.翁的女兒是人頭問題:翁的女兒曾從美國匯購股款,翁提到,那些錢是過去每年運用贈與免稅額度給女兒,也有向美國國稅局申報。

6.有無贈與逃稅問題:翁有雙重國籍,台灣贈與稅稅法採屬人主義,所以要看他每年贈與金額有沒有超過台灣的法定額度。

註1:一件科學家冤獄的往事,http://blog.roodo.com/eatontung/archives/57623547.html
註2:浩鼎風暴60天 尹衍樑第一手告白,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1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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