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了 / eaton
翁院長事件演變至今,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背信等罪:需清查相關人士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將釐清癌症專利技術移轉時,浩鼎是否涉嫌將股票私相授受給翁啟惠或女兒翁郁琇,案情仍待釐清是否涉及刑法背信罪;財政部長張盛和提到,已經在查有無逃贈與稅。
我來試著回答以上問題:
1.有沒有內線交易罪嗎?其他人我不知道,但現在的證據是,翁在解盲後幾天才知道結果。
2.有沒有刑法背信罪?中研院技術有無賤價出售,應該看鑑價報告,況且報告不合理,會計師不會同意入帳。再者,中研院從頭到尾都沒擁有技轉給浩鼎的OBI-822技術(註),後來翁還送很多技術給中研院,最大宗的是醣基生技6億元的股權(現值至少240億),指控人家賤價出售圖利是不是腦筋有問題?
註:中研院智財技轉處長楊富量指出,翁郁琇所持浩鼎股票與OBI-822的授權過程有關;而OBI-822原本由美國Optimer公司持有,2002年授權給浩鼎,中研院從頭到尾都沒擁有OBI-822的技術,而翁郁琇本來就是Optimer的股東,後在一二年Optimer放棄所持浩鼎股權時,翁郁琇認購3,000張,並非透過中研院技轉獲取利益,沒有違反利益衝突的原則。
3.有沒有將股票私相授受給翁啟惠或女兒翁郁琇?公司上市前增資或分散持股,都是洽特定人(由尹衍樑的投資公司轉出的),但增資價格或轉讓價格也要有鑑價報告,不是隨便亂訂的。況且報告不合理,會計師也不會同意入帳。此外,當時特定人不是只有翁的女兒,大家的轉讓價格都是一樣的。
4.贈與逃稅?翁的女兒曾從美國匯購股款,翁提到,那些錢是過去每年運用贈與免稅額度給女兒,也有向美國國稅局申報。不過台灣贈與稅法是屬人主義,還要看台灣要不要繳稅。
在我看來,故事主軸應該是:翁過去贈與給女兒,然後女兒投資自己熟悉的公司,不能稱她為人頭,除非檢方能夠證明中研院擁有技術,且相關鑑價報告有問題,不然如何指控中研院低價賤售技術,翁女兒低價買入?這些都有會計師把關,有問題的機會微乎其微。再者,台灣邀請科學家來台服務,技術是翁的,如今要入人於罪,這齣戲演到最後,我相信,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了(註)。
社會無厘頭亂罵的人不少,就像現在還有很多人還在買台灣之星、味全一樣,最可悲的是,公視每天照三餐播送相同畫面:訪問一位國民黨籍立委、財政部長張盛和提到已經在查有無逃贈與稅。
註: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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