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反服貿要影響評估,婚姻平權法案呢? / eaton

反服貿要影響評估,婚姻平權法案呢?/ eaton

當年反服貿時,法界、政治界及學界人士要求影響評估報告,現在婚姻平權法案呢?沒有。這是雙重標準,可不要讓人家看不起啊。台灣的社會條件跟歐美一樣嗎?歐美甚麼事就一定好嗎?自欺欺人。

想把民法修成「無父無母、無夫無妻、男女不分」,顯見婚姻平權法案不只關乎人權,它影響法律、教育、公共衛生、經濟、法律、政府管理、社會價值、健保支出、倫理。就算只跟人權尊嚴有關,人權尊嚴給某個人,卻可能讓另兩個人失去人權尊嚴,這算甚麼爭取人權尊嚴?

例如,財產繼承是個問題。我們知道,在外面非婚生的子女,會回來分婚生子女的財產。在此考量下,才會通姦不能除罪化。試想,同婚者的小孩會不會因為繼承問題受到危險?小孩生父過逝,需要緊急手術時會不會受到危險?還有其他數不清的子女權益呢?

影響評估可以處理意見分歧,當初服貿就是力沒有大於弊,所以無法被接受。去年訪台的哈佛法學者Cass R.Sunstein在中研院法研所講座是這麼說,這也跟交大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蔡蕙安的「政策影響評估」講法相同。

交大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蔡蕙安:美婚姻平權轉向 我們呢?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121017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