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和另一半怎麼吵才對?/eaton摘要

和另一半怎麼吵才對?/eaton摘要

華盛頓大學心理學家John Gottman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心理學者Robert Levenson針對79對夫妻,進行歷時14年的研究,觀察他們在婚姻中的相處。這些夫妻中,21對夫妻以離婚收場,兩人整理出幾個關鍵特點:

一、沒離婚的夫妻,會讓愛之船在驚濤駭浪中力求平穩,在大吵後,立刻討論爭執點是什麼;離異的夫妻在婚姻中遇到爭執時,會卡在自己的思緒中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如果兩人願意透過道歉,或把話攤開來好好說,就可以繼續平穩幸福;兩人各自悶著,悶久就會出事。因此,為穩住愛之船,雙方須承認:兩人都必須為問題負責,都有要改進的地方。

二、相守的夫妻願意傾聽,願意開放心胸,傾聽另一半心聲;離婚夫妻愛用毫無幫助、甚至傷人的話,終結討論或爭執。因此,爭執時,不該覺得對方離題、說話不合邏輯,就要對方閉嘴,這會更加惹惱對方。相反地,你可以說「看得出來,我很重視這一點,你再多說一點」,讓對方覺得你願意傾聽。(refer to article of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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