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音為中心的社會正義
——讀提姆∙ 凱樂《慷慨的正義》(王星然)2016.06.13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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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必然是社會性的,因為它涉及關係。”
“與上帝和好的人,也必然致力於生命中所有其他關係都回歸正確的位置。”
書名:慷慨的正義(Generous Justice)
作者:提姆∙凱勒(Tim Keller)
中文版譯者:李晉,馬麗
中文版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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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傳統的教會中長大,從小在團契中學習服事。傳福音和門訓,是兩項教會最看重的事工。後來赴美求學、工作,我的教會對系統神學和救恩神學的教導不遺餘力,我們把教理問答也置入在崇拜程序中,幫助會眾能正確地理解福音。
感謝上帝,這些重要的基本功,對於傳福音、門訓、杜絕異端,起了很有效的作用。如果沒有這些,教會難免會缺乏真理的根基,容易隨波逐流,擁抱世上的小學,偏離正道。
我們不太花時間去認識公共神學,也不太討論社會正義與福音的關係,認為那是自由派神學家所關注的,是所謂的社會福音,與靈魂得救沒有直接關係——基督徒在這世上不過是寄居的客旅,教會不該浪費力氣在社會正義上;教會的首要工作,就是領人歸主,而非改造社會。
我們所認識的福音,僅止於個人的得救和個人生命的改變,我們傳的福音,很少有社會層面的敍事在其中。
可是,當我們讀福音書,卻發現耶穌對於孤兒寡婦這些弱勢群體,以及稅吏妓女這些被社會看不起的邊綠人,給予了極大的憐憫和關愛。這是我們今天在傳福音時常忽略的。
我們忘記了福音不僅是恩典,更是上帝公義的極致彰顯,而“公義必然是社會性的,因為它涉及關係”。
在《路加福音》裡,耶穌引用先知以賽亞提到關於祂的宣告: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立我去向貧窮的人傳福音,他差派我去宣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讓受欺壓的得自由,宣告主所悅納的禧年”(《路》4:18-19 ,中文標準譯本)。
從舊約到新約,上帝從未停止對貧窮、對寄居者、對弱勢群體、對不義社會現象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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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傳統的華人教會似乎並不很重視實踐神學。教會的講台把重點放在幫助弟兄姐妹正確地理解福音的內涵。看來我們有一個假設:只要能正確理解,就能實行出來。
其實,從相信理解到行為實踐,是有相當距離的。《雅各書》2:17 提到有些人只有信心,沒有行為,這樣的人他的信仰是死的。
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和文士是最下功夫鑽研並了解舊約律法的一群人,也是當時最具資格教導百姓“歸正”的宗教人士,連耶穌都不否認他們的教導要聽!耶穌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23:3)
但是,最荒謬絕倫、最令人恐懼顫驚的事,莫過於這群所謂熟讀舊約並且教導真理的人,竟然是離真理最遙遠的,而最後把真理送上了十字架的,也是這群人!更諷刺的是,那些不懂真理的稅吏、妓女、罪人,反而得救了。
耶穌說,如果我們的義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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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意在此暗示大家別花時間認識真道,不!認識真理絕對是首要的基本功,凱樂在書中再三提醒:“這是所有事工中最基礎、最根本的事工……但這不是因為屬靈的比物質的更重要,而是因為永恆的比暫時的更重要。”
如果我們以為基本功就是全部,是遺憾的!因為文士和法利賽人在當時,有最紮實的基本功。沒人能否認,他們比誰都熟讀舊約聖經,但這也就是他們僅有的義了。
以下,凱樂牧師把他的觀點做了一個平衡的陳述:
“我勸讀者要審慎地看待我在這裡提出的這種平衡關系。如果我們把傳福音和社會正義混為一談,我們就忽略了基督徒可以為這個世界做出的一件最獨特的服事。除了信徒之外,其他人也可以餵養飢餓的人。
“但基督徒有耶穌的福音,所有人都可以藉這福音重生,有得永生的確實盼望。除了信徒之外,沒有人可以發出這樣的邀請。但是,很多基督徒更強烈地關心傳福音,而把行義視為一種分心之事,認為行義會使他們的焦點離開福音使命。這無疑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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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樂牧師在這本書裡,給我們的重要提醒是,做為基督徒、教會,需要思考:既然我們領受了上帝的恩典,要如何行義,見證祂的榮耀?我的社區(鄰舍)如何因為教會的存在而蒙福?
我曾深不以為然附近的美國教會去幫窮人挖井、蓋房子,也曾質疑他們大費周章舉辦5公里路跑為慈善機構募款,是不務正業——為什麼不去好好地傳福音?枉費這麼多錢和教會人力去做這些花拳繡腿的“福音預工”,價值何在?
顯然,這些美國教會和我有不一樣的“看見”。
北美華人教會堪稱“屬靈的中產階級”,手握許多豐富的資源,卻沒有成為向社區施捨祝福的出口。對於不施捨的基督徒,凱樂牧師認為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我們並不真的認識福音。
福音是“深刻理解我們在上帝面前負債累累,而完全沒有能力救贖自己,福音是認識唯一能救贖我的,是上帝白白地施與我們的慷慨的恩典”。恩典既是白白得來的,也要慷慨地施捨出去。
一個蒙恩的基督徒自然地會認同社區中那些貧窮的、軟弱的、匱乏的、寄居的、受欺壓的…….因為那就是我們靈裡的真實寫照,如今我們是蒙了何等大恩典的一群人?
施捨或行義不是為了達成“福音業績”的“目的性”工具,而是基督徒對恩典的回應,是基督徒生命的自然流露。
在福音的光照下,我們自然願意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不只是關心他們靈魂的需要,也關心他們生活上的實際需要。
這不是唱高調,是聖經清楚的教導:“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2:16)
如果有人認為施捨只要在教會內部實行即可,向教會外的社區行義是不務正業,那人可能沒有留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凱樂牧師在書中細膩地分析這個比喻,讓我們看見愛鄰舍的行動,是要跨越種族和信仰的藩籬——我們的鄰舍,可能是教會外那些和我們有不同信仰、不同種族,但卻是需要我們幫助的一群人。
當然,教會不可能幫助社區裡所有的人,但一個教會如果完全無視於所在社區的需要,卻是異常的。
對於行義,教會需要建立評估的標準,誰符合接受救助的資格?必需考量資源的分配,顧及人力的調度。教會領袖需要尋求上帝賜下智慧,來幫助教會分辨並實行。同時要謹記在行義的同時,又不能放任它喧賓奪主取代了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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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樂牧師在書中提供了教會及個人三種不同層次的“行義”思考方向:
1. 救濟(直接給魚吃):
耶穌教導的“好撒瑪利亞人”故事,就是典型的人道救濟(這故事裡包括了身體上的保護,緊急醫療救助,旅店租金……)。看顧孩子、老人、未婚媽媽、身體上有殘疾的人士,幫助他們和政府社會資源(教育、醫療、法律)連結。
2. 發展(輔導人如何釣魚):
救濟和施捨能幫助短期有需要的人,但長期的關懷常是必要的:包括了輔導就業、幫助學習一技之長、提供諮詢、設立關懷網絡。
3.社會改良(改善自然環境,讓大家都有魚吃):
參與公聽,表達公民意見,關心立法的推動或制度的改善,最終達成“糾正性的正義”。一般教會不易直接參與這個層次的行義,但是教會至少可以教導、啟發、支持會友中的專業人士,讓他們可以進入政、經、社會領域,發揮影響力。
這部份凱樂牧師相當程度地認同Abraham Kuyper(荷蘭神學家凱伯爾,1837-1920。編註)的領域主權(Sphere Sovereignty)的概念,教會應當牧養信徒進入各行各業(各個不同的領域),為主作見證,彰顯上帝的榮耀。
不是每個教會或每個基督徒,都要同時參與這三種層次的行義,。以地方教會而言,依其資源、異象及恩賜,每個教會必然有不同的作法,但一個教會若完全不參與行義、不教導行義,是無法滿足上帝的心意,更遑論成為祂的見證。
教會的領袖必須要思考如何教導、引導會眾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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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來說,這一代的年輕人比上一代更關注社會公義的問題,從政治、經濟、社會、環保、動物保育、到各種平權運動……這一代的年輕人更積極,更無畏地表達他們的想法意見。許多年輕人身體力行,成為志願者,親身進入資源匱乏、甚至危險的地方服務。
這些是他們勤奮努力拼經濟的中產階級父母所無法想像的。
做為這一代學生團契的輔導,我在思考要如何幫助年輕人,從聖經真理的角度來理解公義,甚至帶領他們行義,凱樂牧師這本書給我很好的啟發:
我們行義,因為“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雖然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好使我們藉著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 。
我們行義,不是為了賺取救恩,而是我們深知“一個與上帝和好的人,也必然致力於生命中所有其他關係都回歸正確的位置。”。
作者為教會長老,任職於密西根州政府IT部門,目前服事重心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園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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