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桑的千年之約 104.10.18
您能想像一個台灣人,30年來散盡家財20餘億,在大雪山購地130餘公頃,將垃圾山、荒廢果林整頓後,種了30多萬棵樹(1年1萬棵),包括肖楠、櫸木等上百種樹種,然後不砍樹,以信託方式不留給後代?
大戰結束後,政府決定開發大雪山林區。在美國援助下,摒棄以火車運送木材的傳統,改以鏈鋸砍伐,再以卡車送至東勢製材廠。因估計失準,十多年被砍伐殆盡,破壞大安溪與大甲溪的防洪功能,加上公司弊案叢生,公司裁撤,大雪山林區土地改種果樹,但陸續荒廢或被掩埋垃圾。
人稱「賴桑」的賴倍元,早年經營運輸業等,深感森林減少,加上個人執著,公司經營退居幕後,改在大雪山從事造林運動。賴桑最大願望:「在我回去之前,要留下50萬棵活的森林大軍。」砍一棵樹,只要一天;種一棵樹,卻能造福千年後代。(eaton)
遠見:賴桑的千年之約(12分):
http://youtu.be/b71ib3aS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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