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

外國人薪資所得租稅優惠的說帖沒有說服力

外國人薪資所得租稅優惠的說帖沒有說服力

我在民進黨立委余宛如的臉書,表達我個人不支持外國人薪資所得租稅優惠,除非有配套。她傳了一篇文章:「高薪課重稅 階級難翻轉」: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922021

我的回覆是:這一篇沒有說服力。我的理由是:

1.財產稅是要處理,但跟薪資稅無關。
2.年薪一千萬的人,就算單身,課307萬的稅,就會「階級難翻轉」?
3.是人才,企業出不起307萬?這種低成本的思維要到幾時?這也連帶使得台灣的低薪難以翻轉。其實,但大多數企業都有能力為每位員工月薪加1萬元,我們可以算算影響多少稅前利潤?(總經的要素所得已可以算出來了,只影響企業稅前利潤的12%)
4.為什麼只舉新加坡、香港為例?她們跟我們競爭人才?坦白說,他們高端人才的薪資,我們競爭得起嗎?
5.那些所謂「高端人才」很多跟大股東有裙帶關係(外國人也是一樣),故請思考配套。
6.台灣租稅負擔率那麼低(全球第3低),公司有效稅率那麼低,若要實施,請思考配套!本人最近投稿「台灣股東稅負低得很─請提高外資的股利分離稅率」,裡面提到就算台積電為一人內資所有,全部總稅負(營所稅、綜所稅、保留盈餘稅)只佔稅前盈餘的27%。這樣高嗎?大家心知肚明。
我的投稿:http://www.storm.mg/article/14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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