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萬萬稅
台灣有不少意見領袖,基於某些動機,經常故弄恐嚇要求降稅,從證所稅、富人稅到股利所得稅,現在矛頭轉向房屋持有稅。
房屋稅根本沒違憲,大法官早解釋了。新自住房屋稅率只有市價0.1%,遠低於美國的1%。
但那些人不會告訴你,就算各縣市未來完成調整,房屋持有稅只佔房屋市價的0.1%(現在0.05%),使用50年,也不過5%而已。三間以上才不適用自用自宅稅率,這樣還不寬鬆,還不謙卑嗎? 請陳冲們回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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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更不會告訴你,過去:
1.營所稅由25%降為17%,過去8年稅損約8千億
2.遺贈稅大降,過去8年稅損約9千億
3.若股利所得轉為分離課稅,每年損失1000-1500億
4.就算台積電屬於內資一人所有,包括營所稅、股利所得稅、保留盈餘稅在內的總稅額只佔稅前盈餘的27%。
5.更重要的,台灣的租稅負擔率12%多,全球倒數第3名。(健勞保等社會安全捐不能算,那是薪資一部分,所以雇主才藉機不調薪,況且他國也是有社會安全捐)
(7/29/2016 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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