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薪資階級承擔了國家主要財政稅源嗎 @EATONTUNG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宏恩在臉書上PO【報稅很生氣】。他說,極端扭曲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有什麼公平性和資格說服我們受薪階級不想革命?台灣每年有三百多位「每年賣出股票金額超過十億」的大戶,綜所稅的稅率是「5%」,甚至還有六十位這種大戶,每年申報的個人綜所稅是「0」。「從報稅資料顯示,我國個人綜所稅『薪資項目』佔75%,薪資階級承擔了國家主要財政稅源,由於資本利得稅嚴重偏低所致,租稅敗壞是造成貧富不均的禍源。」
http://m.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3136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41226/530694/
------------------------
我無法留言,只能在遠端告訴想革命的劉教授,天下雜誌的文章是錯的。總要瞭解實況,不然就白白生氣了。
1.「薪資階級承擔了國家主要財政稅源」這句話是錯的。103年個人綜所稅為0.41兆,跟營所稅0.40兆及營業稅0.33兆相當,綜所稅佔當年國稅1.91兆的21%,何來薪資階級承擔了國家主要財政稅源?
2.89年至103年證券交易稅為1.36兆,但是89年加權指數高點10202點至今只有9600多點,投資人平均是賠的(配發現金股息蒸發的指數已納入所得稅扣繳)。我不反對課徵證所稅,總是有投資高手賺錢,但是很難論定就是「每年賣出股票金額超過十億」那些人。
3.資本利得稅嚴重偏低只是貧富不均的禍源”之一”,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如前點說明,股票投資老早就無資本利得了,重點在於:
1)89年至今房產漲了26兆(含家戶及企業),但是土地增值稅只收了1.1兆,比例只有4.2%。台灣每年房屋交易戶數40萬戶,14年週轉將近一次了。
2) 103年房屋稅及地價稅共收1360億,若以美日標準,該金額只有應收的30分之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