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搭分配時光機,看分配正義的關鍵作為@EATON

搭分配時光機,看分配正義的關鍵作為
本文刊於想想論壇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076

蘇東波(童振東) 104.5.16

依瑞信銀行2013年的報告,全世界前10%富人掌握86%財富。台灣呢?前20%占比為72%。台灣脫離日本統治時,分配是一張白紙,70年後惡化速度驚人。即或經濟成長趨勢衰退,筆者估計,再過30年,台灣前10%富人將掌握90%的財富。歷史告訴我們,富人掌握的財富比例逐步提升,階級流動只在少數人之間,我們豈能指望窮人突然鹹魚翻身?美國學者Corak的蓋茲比曲線實證,除北歐國家,階級流動很不明顯(註1)。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台灣分配不均有多重的結構性因素,與外國的因素差異不大,只是影響輕重不同而已。現在就來搭乘「分配時光機」,回顧台灣的財富集中歷史。

(一)富人財富的首次集結

為凸顯共產主義會讓人民走上海耶克筆下的「被奴役之路」,當時雷根、柴契爾、中曾根康弘政府走向新自由經濟主義。這段新鍍金年代(New Gilded Age),監管鬆散,「證券銀行同家」、「產業金融同家」百家爭鳴,不少企業取得擴張版圖的資金來源。忙著出口的台灣,直到90年代初才步上旅程。

接著,台灣裙帶政商隨之起舞,透過關係或特定障礙取得公共工程或特許業務到處可見。台灣沒有歐洲數百年的貴族世家,但財團已儼然成形,少數贏家拿走大部分果實,台灣不少家族擁有肥滋滋的銀行、保險、通訊、百貨、物流、醫院事業。韓國、印尼與南美洲政商世家有著悠久歷史,台灣何嘗沒有裙帶政商的宿疾(註2)?

(二)透過利益輸送、掏空或自肥手段,助長財富集中

自由經濟大旗下,公司利益輸送或掏空時有所聞。金融海嘯後,各國開始強調公司治理,制約利害關係人交易,然大股東出事被踢出董事會,董事法人代表制還是透過「向地下董事長報告」的模式控制公司。所幸,財團現在旗下的公司大多是沒有水平或垂直關聯的上市櫃公司,財團將持股比例低的子公司利潤轉移至持股高的狀況減少很多。

逃稅也是問題。筆者參考幾位專家的估計,台灣每年逃漏稅金額(營所稅及營業稅)約1500億至3000億之間,財富重分配受到挑戰。此外,為吸引或犒賞專業經理人,台灣財團的CEO待遇沒有美國誇張的肥貓症,但高低階年薪差距都以30倍起跳,300倍的例子也非少見。美國肥貓因績效可能隨時被更換,但台灣多是大股東及其親戚擔任,問題反而更大。

(三)第二度財富擴張的機會

80年代開始,台灣產業西進,走向全球化(中國化),搭配電子業發展,為財團帶來機會。1994年起,當年上市公司市值約台幣6.5兆,至今已達27兆,期間還發放8兆的現金股息。相對地,過去20年台灣增加300萬勞動力,製造業工作卻流失,資本家擁有人力定價權。這段歷史大抵跟諾獎得主Spence的看法相同:中階技能的工作逐漸為機器取代,低附加價值工作因全球化逐漸移往開發中國家,加上某些社會結構因素,是導致所得分配不均的重要因素(註3)。金融危機後,諾獎得主Joseph Stiglitz等人撰文抨擊自由貿易造成的禍害(註4),只是為時已晚。

(四)財富的時間複利效果更為可怕

資本累積到一定地步,就可以錢滾錢創造不勞而獲的財富。80年代,台灣利率水準曾高達11%,然後一路下滑,房地產與股票等資產價格大幅上揚。更糟的是,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的報告顯示(註5),前10%的家庭的股票與基金占總金額91%,最富有的1%占將近一半,好處幾落在富人身上。從報稅資料來看,台灣股利所得幾為前5%所有,病態相同。筆者依Piketty的《21世紀資本論》概念估計,台灣過去50年資本報酬率大於經濟成長率每年約5%,複利效果讓財富差距擴大10倍之多。就算富二代是阿斗,在專業經理人的協助下,還是可以透過信託或控股複製複利效果。

(五)扭轉財富分配正義的機制失能

台灣偏重所得課稅,最高稅率甚至提高到45%,但具複利效果的資本稅不是空白就是一點點。Thomas Piketty與Emmanuel Saez等人提出的租稅改革藥方:遺贈稅、資本利得稅及資本持有稅,台灣卻反其道而行。

基於上開說明,改善台灣財富分配正義的關鍵作為是:
(一) 合理課徵資本稅,包括遺贈稅、資本利得稅及資本持有稅(主要是房產)。最近行政院推出房地合一稅的新版本,往此方向進行,值得嘉許,但非自用住宅的稅制還是偏低。
(二) 合理調整前20%富人的所得稅率。民粹使然,目前所得稅調整擺在前0.1%富人身上,但是筆者發現(註6),台灣前5至10%及10至15%的家庭有效稅率僅為8.4%及6.9%,只比其後家庭的平均值5.2%高些。這兩個族群達55萬戶,很不合理。
(三) 改善逃漏稅問題。筆者曾專文建議政府,透過雇用足夠人力等一系列措施改善逃漏稅問題(註7)。只是政府每年公佈的逃漏稅查核數,仍然不彰。
(四) 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的經營與創新。中小企業僱用848萬人,占總就業人數78%(2012年)。中小企業的優勢,不是應付生產的資本支出,若再能由人力素質帶動的利基型創新,薪資對企業利潤的比值就會明顯增加(註8)。
(五) 政府介入改變人力供需結構,提高基層薪資水準。台灣好的工作不多,在產業轉型成功之前,筆者曾專文建議政府透過雇用大量人力從事「具有自償性」的工作,改變人力的供需結構(註9)。
(六) 政府干預企業利潤分配。西元2000年台灣上市公司盈餘為0.4兆,去年達1.7兆,但人力供需不平衡,資本家仍不願多給,高階薪獎卻越拿越多。自由經濟的陰影下,道德勸說不會有效,政府干預才有可能。例如,學習韓國每年計畫性提高最低薪資,訂定有效分配利潤的法規(註10)。
(七) 斬斷裙帶政商。這個問題除靠政治清明,改變地方派系外,持續改善招標制度是關鍵。

有人說,有錢人會跑,不能亂加稅。實際上,台灣租稅負擔率全球最低,只有韓國的一半。富人熟悉台灣人才,而且富人的銀行、保險、通訊、百貨、物流、醫院等寡佔事業都在國內,最好賺的房產事業在國內,裙帶政商當然也在國內,大多數人跑不了,也不願意跑。改革之路,需要只是決心與執行力而已(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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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Corak, Miles (2013),“Income Inequality,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and Intergenerational Mobilit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 27, No. 3, pp. 79-102.
〔註2〕台大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的書《金權城市》,1995。
〔註3〕 Spence, Michael (2014),“The Real Challenges to Growth,"Project Syndicate, Jan. 23.
〔註4〕Joseph Stiglitz(2000), "What I Learned at the World Economic Crisis,"The Insider,Apr.17.;史迪格里茲:錯誤的自由貿易 傷害公眾利益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7060&page=6
〔註5〕Wolff, Edward N. (2012), "The Asset Price Meltdown and the Wealth of the Middle Class," Working Paper 18559,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November.
〔註6〕筆者發表於想想論壇:台灣綜所稅的稅率設計合理嗎?(2013)
〔註7〕筆者尚未對外發表:台灣大膽擺脫低薪的第一槍(2014)
〔註8〕筆者發表於想想論壇:台灣勞工低薪化的原因與突破之道(2013)及發表於天下獨立評論:沒有人偷走你薪水袋裡的錢(2015)
〔註9〕筆者發表於想想論壇:台灣擺脫低薪的大膽想法(2014)
〔註10〕加薪四法沒有明確的利潤分享比例區間,也沒有高中低階員工的分配比例,這跟年終獎金有何差別?隨意可訂的花瓶法案達不到任何目標。
〔註11〕筆者尚未對外發表:不兼顧分配正義最終會引起暴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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