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衡量貧富差距指標,哪個比較好呢?/eaton

衡量貧富差距指標,哪個比較好呢?/eaton

前些日子,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引用中研院院士朱敬一的「財政部的課稅所得」研究,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行政院主計長石素梅,證實國內貧富差距擴大。石主計長回答,依「家庭收支調查」,前後20%所得者的所得倍數變化不大。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員黃士修指出,黃國昌沒搞懂所得分配的意義,要求主計總處使用前後5%或1%衡量貧富差距,但最低一層的收入可能是0,無論最高一層的收入是多少,倍數都會是無限大,這樣的計算方式沒有意義。主計總處的數據是家庭收支所得,朱敬一引用「財政部課稅所得」,後者沒有計入政府移轉支出、免稅所得等資料,不適於衡量所得差距。

對此,朱敬一表示,黃國昌的引用沒有錯。用「家庭收支調查」分析所得分配是舊的方法。新的國際趨勢,包括法國皮凱提、美國薩伊茲、英國艾金森等頂尖經濟專家,全球數十國加入的WTID網站,都是用所得稅資料分析。真正需要用功的,不是黃國昌,而是那些緊抱著無法掌握極端分配情況,又喜歡對外大放厥詞的人。〔1〕

專家學者的話不可盡信。因此,姑不論黃士修是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員,而朱敬一是中研院經濟院士的頭銜,到底哪個人的講法對呢?我個人的見解是:

第一,「家庭收支調查」前20%的樣本過大,不足以表達富人的收入動態:依主計總處資料,前後20%所得者的所得倍數,多年來停留在6倍左右。問題是,過去十幾年來,物價調整後薪資水準停滯,但富者越富是不爭事實。發生這種矛盾狀況,原因是「家庭收支調查」的前20%樣本過大,不足以表達前5%富人,甚至1%的所得動態。反觀朱敬一引用的「財政部課稅所得」,就可以計算。以此觀點,朱敬一的調查方式較能研究貧富差距。

第二,本來觀察富人的財富變化,只要原則一致,任何所得資料都可以計算,都可以進行時間趨勢或是跨國比較。問題是,「家庭收支調查」的資料來源僅抽樣16,528戶,〔2〕在母體分配難以確認下,抽樣誤差可能很大。然而,涵蓋約600萬戶資料,只要有一定所得就需申報,因此抽樣配的可靠度相對高出很多。

第三,依「財政部課稅所得」資料,台灣雖然共有800多萬戶,但所得達標準、實際報稅者約600萬戶,其中5%就有27萬戶,1%也有5萬多戶,因此少數極端值對統計的影響極微。再者,所得沒有達標準或沒有退稅需求者,不會去報稅,因此,黃士修所指「最低一層的收入可能會是0」的情形根本不會發生。

第四,黃士修稱「財政部的課稅所得」沒有計入政府移轉支出、免稅所得等資料,問題是,「政府移轉支出」屬於低收入戶,本來就不會去申報所得稅,而遠高於政府移轉支出的免稅所得(例如資本利得)大抵屬於高所得者。因此,黃國昌引用的高低所得指標,是保守的「最小所得倍數」,當然是有意義的指標。

由上開分析,黃國昌引用朱敬一的研究,相對於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的數字,更能表達台灣貧富差距。

最後,筆者想藉此呼籲,「家庭收支調查」在台灣行之多年,內容十年如一日,是不是可以考慮捨去沒有太大意義的調查(例如:設備概況),而將寶貴的人力移轉至大眾更關心的調查呢?新加坡的家庭收入年報(Key Household Income Trends)及受雇者收入年報(Report on Wages in Singapore)內容細緻,或許可以參考看看。

(本文作者為企業顧問)

〔1〕103年家庭收支調查調查報告,行政院主計總處。
〔2〕朱敬一挺黃國昌,頂尖經濟專家都是以所得稅來分析所得分配,風傳媒,2016年03月18日 。http://www.storm.mg/article/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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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挺黃國昌,頂尖經濟專家都是以所得稅來分析所得分配

http://www.storm.mg/article/90254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4日在財政委員會質詢主計總處,引用中研院院士朱敬一的研究證實國內貧富差距擴大。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員、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18日在臉書上痛批黃國昌根本沒搞懂所得分配的意義;朱敬一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黃國昌的引用沒有錯。用「家庭收支調查」分析所得分配,是舊的方法;新的國際趨勢,確實是用財政部所得稅結算資料去分析所得分配。朱敬一表示,包括法國皮凱提、美國薩伊茲、英國艾金森等頂尖經濟專家,全球數十國加入的WTID網站,都是用所得稅資料分析所得分配不均。真正需要用功的,不是黃國昌,而是那些緊抱著「無法掌握極端分配情況」的粗疏數據,做錯誤分析,又喜歡對外大放厥詞的人。

黃士修說明,主計總處的數據和朱敬一教授引用的財政部數據,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主計總處的數據是家庭收支所得,朱敬一引用的則是財政部公布的課稅所得,但財政部公布的財稅資料,沒有計入政府移轉支出、免稅所得等資料,所以無法完整呈現所得狀況,並不適於衡量所得差距。

黃士修指出,報稅資料並非完整所得,不能用來解讀國內的所得分配狀況。而且黃國昌搞錯家庭收支調查和課稅所得分配資料,要求主計總處用二十等分位的前後5%,甚至一百等分位的前後1%,相除來衡量貧富差距,但最低一層的收入可能會是0,無論最高一層的收入是多少,倍數都會是無限大,因此這樣的計算方式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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