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18歲以下兒少可月領3千津貼不可行? / eaton

18歲以下兒少可月領3千津貼不可行? / eaton

立委葉宜津提案,18歲以下兒少可月領3千津貼。這個構想一提出,受到一些人的消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225/802873/

我以為,這個政策不是一次性消費券,好處需要更細緻評估,不宜直線思考,否則,可能又是替富人擦臉。例如:

1. 給3千,只能產出3千,所以羊毛真的只能出在羊身上?
2. 對生育子女真的沒有幫助?若有幫助,長期難道不會產生惠及他人的效果?例如,勞動人口及生產力增加、國防、政府長期財政或對經濟發展的淨貢獻。
3. 對大家關心的貧富差距真的沒有無影響?富人不需要3千,但那是少部分人,貧富差距的差異倍數會不會減少嗎?特別是,若3千元的資金來自增稅(增前30%人的稅,現在除富人,高所得者的綜所稅稅率太低了)
4. 過去政府QE政策、租稅抵減或參與政策投資的受益對象是公司或富人,因為過去以為好處會涓滴到其他人或窮人身上,現在直接給民眾,是不是可以從偏右稍稍偏左平衡一下?國際救助單位實證證明,直接將錢給窮人,不指定用途,效益更大,缺點更少。
5. 這個政策是某類型的QE,就算資金不是增稅,而是舉債(不一定要來自火星),這種透過國家長短期資金的搭配,難道長期都不能產生效益?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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