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消毒】政府應制訂基本工資法,將最低工資提高1萬元
前幾天,我在部落格寫兩篇有關薪資的文章,平日僅一兩百位讀者,那三天竟引來2千5百多位讀者點閱,因此,我想寫一下說帖:政府應制訂基本工資法,將最低工資提高1萬元。(我認為勞團應該集中火力,推動提高最低工資,而不是在休假工時的小利上爭利。)
提高最低工資很難。勞工團體過去訴求的成效很差,政府被資本家綁架是原因之一(看南韓年年大幅提高最低工資就知道了)。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曾說:不要吵基本工資,不然連顆滷蛋也沒有。沒錯,很久以前的實證是:提高最低工資會提高失業率。但是當今情境已不同,實證已不是如此。
台灣的低薪已造成人才出走,國家經濟陷入惡性循環。我曾為文呼籲政府,放鬆不必要的物價管制,促使名目所得提高,詳參:「台灣購買力所得名列前茅,代價呢?」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669
另一個原因是,全球化後,資本家處於有利位置,薪資能減就減,而且比照同業。資本家總是推說:我們沒有能力加薪,這樣會逼產業出走等等。相對地,我認為勞團沒有「一槍斃命」的說詞。
以下是我的說帖:
企業為所有受雇者月薪加1萬,只會影響企業稅後利潤13%,大多數企業絕對付得起,這個數字是透過政府公開的總經資訊計算。以人力最密集的統一超為例,每年稅後盈餘90億,含約聘員工3.0萬人(不含1.5萬人),每月加薪1萬元後,營業費用增加39.6億(=員工3萬人*每年加薪12萬元*勞健保增為1.1倍),稅後利益將減少36%(=39.6E*83%抵稅/90E)。(所以可以同意約雇不加)
制定最低工資法才能強迫企業加薪,而其他員工會因為貢獻度倫理,連帶被加薪,否則員工將出走,企業將得不償失。上開加薪分5年完成,讓付不起的企業有時間調整,屆時仍無法因應,就讓時代淘汰,並釋放社會資源。付不起的企業多是壓榨勞工或偷工減料進行低價競爭,所以淘汰有助於社會進步。
同時,應建立科學化最低工資調整制度,不隨便受到人為定奪的代表人左右。最低工資法必須有調整最低工資的機制。建議以官方生活最低花費乘上一定倍數。一定倍數參考可比較國家的最低工資/官方生活最低花費的比值,每年計算檢討一次。現在台灣gdp有70%來自服務業,人人加薪的結果,必然助長內需正向成長。(5/27/2016 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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