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臺大校長遴選(3)/eaton

臺大校長遴選(3)/eaton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召開會議,認定管中閔的當選「並無疑義」。遴委會表示,管中閔確實未在相關文件中揭露自身兼任台哥大獨董一事,而遴選委員中也確實部分知悉此事、部分不知悉,......而遴委會也難以認定此事對於遴選結果是否有影響;.....今日遴委會開會過程中,........作為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依今日程序決議,離席迴避討論。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38aaca2-cace-4b0d-b79d-6f4a4a5ddc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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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 遴委會當然難以認定此事對於遴選結果是否有影響,但知道遴選委員中也確實部分知悉此事、部分不知悉,為何今天不直接在會上詢問是否有影響?以此作為檢定「當選並無疑義」的理由合理嗎?

2. 蔡明興這次要迴避,不就凸顯遴選時不用迴避是錯的。

3.遴選會以「難以認定此事對於遴選結果是否有影響」為由,做出「當選並無疑義」的結論。明眼人一定知道,這種推論無法匹配委員們的智商。若這種檢定方式說得通,有人去法院申告,法官可以不做任何調查說:難以認定此事是否有影響,然後做出不起訴決議。調查就是重選,為什麼遴選會不做出重選決定?其實重選是自打嘴巴,萬一翻案,信用掃地。這個道理適用很多場合,例如:年金改革、司法改革......,所有的改革,都不可能由既得利益者或原屬主管機關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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