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超開了5千家7-11,過去3年平均淨報率33.3%,他們肯定會說自己經營能力高人一等。但我要問,到底有甚麼智財權含金量或高貴設備,可以比台積電同期的26.1%高?就算經營優秀,淨報率15%就很優了,講白一點,經營一流,但薪水三流,不就是利用優勢,壓低第一線員工的薪水。若以淨報率15%為基準,統一超在2017年額外多賺了54億(這還沒包括加盟店的利潤),粗估統一超僱用5萬人(註),換算每人被壓薪10萬元。
過去二十幾年,台灣人力供應增加300萬人,但產業外移,加上產業尚未明顯轉型,人力供過於求,使得這類企業可以利用這種無良機會。而且企業績效高低落差大,政府制定最低工資政策動變得相當複雜(攸關弱勢企業的存活),使得無良企業得以繼續壓薪。
我看了統一超的財報,盈餘成長的貢獻在於毛利增加(產品結構)及轉投資貢獻。我用一句話當總結:這類國內產業,在資本支出沒有增加下,員工薪資的成長,應該跟扣除與本業無關的轉投資收益後的公司盈餘成長同步。
註:總公司雇用8千7百人,自營店及加盟店雇用4.5萬人(三班),因總公司名額有些是自營店員工,所以粗估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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