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德國與台灣公職年金比較/eaton

德國與台灣公職年金比較/eaton

  結論:某臉友堅持反對年金改革,提出台灣應向德國學習的看法(不久前說要向美國學習)。姑不論德國的租稅負擔率、預期老化程度,與台灣相差甚遠,我根據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的資料〔1〕,德國與台灣(年改前)年金制度天差地遠,而且德國在2001年至2004年就發動改革,台灣以不變應萬變,最關鍵的所得替代率調整慢了17年,請領年齡更是錯的離譜:   退休金請領年齡 德國:2004年修訂,給付年齡由65歲(2012)延後至67歲(2029) 台灣:實際平均53歲(早了德國12年)   所得替代率 德國:2001年修訂,自70%逐步降至2030年64%,分母為全部繳費期間平均薪資(公平,費率與年金搭配) 台灣:90-110%,分母為退職前薪資(不公平,費率與年金不搭配)   保險費率 德國:2004年修訂,2020年前維持20%,至2030年不超過22%。 台灣:剛提高至12%,前幾年還是6-10%(比德國少了8-14%)   〔1〕https://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ECF9FF919A5949D9&s=EF1DC35EB9749B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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