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陳碧玉大法官反對年改?

陳碧玉大法官反對年改?

昨天在群組收到陳碧玉大法官在717釋字表達反對年改的貼文。717釋字是針對降低優惠存款金額一事的解釋。其實你若去查看,就可明白,那是選擇性截斷她說的話,所以是謊言。   

有9位大法官出具釋字第717號,其中8位完全同意,只有黃璽君部分不同意〔1〕。陳碧玉大法官也是同意,但有不同理由,她說:減少部分公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之優惠存款金額,乃基於公益之考量,且符合信賴保護原則與比例原則,應為憲法之所許。就此合憲部分之結論,本席敬表同意,惟同意理由,不盡相同,爰提出協同意見〔2〕。   

從頭至今,大法官已出具7個釋字:717、 620、589、549、472、485、764,已足夠解釋了。〔3〕試想,哪有退休後預期全部領的錢,比進入公職到退休的薪水還多,這是哪門子的信賴保護呢?   先進國家的所得替代率是60-65%,有些國家還用全生涯平均薪資計算替代率,況且至少65歲才開始領。建議退休公職要獨立思考,過去制度太誇張了,不要再糾結於不滿,這對身心靈有害無利。   

〔1〕釋字第 717 號 【降低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案】
〔2〕釋字第七一七號解釋協同意見書 大法官陳碧玉
〔3〕大法官釋字764號進一步確立年金改革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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