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青甲:房東太過分,只差一星期沒繳房租,就要把我趕出去,真是為富不仁,缺少同情心!
暖暖乙:老闆五號沒發你薪水,你會怎麼做?
憤青甲:第一步是要錢,如果老闆給不了,第二步是爆料,第三步是離職,趕快找工作。我需要收入吃飯!
暖暖乙:難道房東不需要房租吃飯嗎?
憤青甲:房東這麼有錢,需要靠房租過日子嗎?
暖暖乙:房租可能用來繳房貸、給年邁父母付養老院的費用,你只想到自己方便,沒想到別人方便。
憤青甲:我窮就應該獲得同情,給我方便。
暖暖乙:憤青甲窮到極點,發展出一套無賴邏輯。說到底,欠錢的人最大!很多人不想借錢給親朋好友,不是缺少同情心,而是這個無賴邏輯。年輕人工作不穩定,薪水不高,即使如此,都要明白:1.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2.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3. 說什麼時候還錢,就什麼時候。這是誠信,也是骨氣,人不是一時窮而走絕,而是一生無信而不立。窮,沒什麼好羞恥或驕傲,不必然別人要不斷地給方便,才有情有義。何況方便給多了,就是隨便,毫無紀律與規矩。(eaton 參洪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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