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 星期五

總結台灣年金改革/eaton

總結台灣年金改革/eaton

首次年金改革三讀通過,有人批評改革粗暴,對已退休者刻薄寡情,對此,我個人提出幾點看法,謹供參考:

看法1:不改制度,只是追逐短利。11年就要破產了,屆時要怎麼辦?只能清算,或是像希臘,最後打3折。若活到百歲,生活反而沒保障。已退公教有50幾萬人,若他們不用改,破產年限頂多延一至兩年,並不可行。

看法2:年改不是剝奪,是回到合理水準。原來的所得替代率太高了,年改後,年資35年、替代率60%,還是高於OECD國家,而且替代率的分母是基本俸*2,所以多數人的實質替代率是70%,這種改革何來粗暴(而且像美國,所得替代率的分母是全生涯平均,不是最後一年)!再者,年改前,年金只要領6年(年改後還是7年多回本),就可以領到一筆退的金額,這是老鼠會的投報率。從過去繳的保費(含政府提撥) 換算年金,年化投報率約在8%(若考量恩給制,軍公教退撫基金最適費率為軍人36%;公務員40.6%;教育人員42%),這是不可能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任務。

看法3:「信賴保護」的前提不存在。過去20年,利率從10幾趴掉到1趴、壽命增加5歲,先進國家年改好幾次了,頂多保護該次調整的已退者,但台灣沒改過一次,現在才講「信賴保護」,不公平也不合邏輯。公教年金潛藏負債8.1兆,台灣2300萬每人要承擔35萬元,民眾應不會同意。這次只減了1.4兆,降到6.7兆,所以不僅要年改,未來還要繼續改,不然現職的年金還是會被吃掉。

看法4:社會才能安穩。已退休和在職的軍公教人數僅87萬人,潛藏負債8兆多,竟然高過一千萬名勞工的負債。勞工繳的萬萬稅也沒少(不只有綜所稅),繳的保費也沒少(註),但職業別年金差距那麼大,社會無法安穩。而且,中華民國在台灣經營了70年,政府負債累計也不過4兆多,這種潛藏負債太誇張了。

註:107年勞保最高保額45,800,勞工繳保額962,雇主繳3,367,政府繳481,共繳4,810,這個保費約為同級公教的44%。但是,勞保年資35年、投保最高4.4萬元、60歲領,勞退月領1.9萬元(年改前),只有公教年改前的30%。另,勞退雖有舊制,但適用者寥寥無幾,提撥6%新制從2005年才實施,儲金少的可憐。看法5:台灣受雇者經常性薪資的第9十分位數 61,437元,亦即10%的人的薪資才高於這個數字,換言之,公教的在職薪資已經是前10%了,若以同年齡來說,應該前5%,退休了還要求領取高月退水準,這樣良心何在?看法6:不說軍公教過去繳了多了,若參照一次退的金額,平均53歲退,領了30年,7%的報酬也只能領2.5萬元,而不是年改前平均領5.8萬,年改後也有4.8萬左右。

看法5:台灣受雇者經常性薪資的第9十分位數 61,437元,亦即10%的人的薪資才高於這個數字,換言之,公教的在職薪資已經是前10%了,若以同年齡來說,應該前5%,退休了還要求領取高月退水準,這樣良心何在?

看法6:不說軍公教過去繳了多了,若參照一次退的金額,平均53歲退,領了30年,7%的報酬也只能領2.5萬元,而不是年改前平均領5.8萬,年改後也有4.8萬左右。

看法7:依2006年修訂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總統可月領25萬元,副總統18萬元。總統月薪47萬,因此替代率為55%,並不誇張。另有辦公事務費、安全警衛、醫療保健等禮遇項目,任期多久就可禮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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