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風傳媒主筆室提到(註1),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與曾銘宗說,若稅改定案,郭台銘每年可省13億綜所稅,但立委沒有考慮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實際減稅10.2億元。其實更正也錯得離譜,還到處被轉貼。
錯在哪裡?沒考慮公司營所稅提高3%,也沒考慮保留盈餘稅率降低5%。我曾投稿風傳媒(註2),說明只減一點稅,還跟主筆作了交流,但還推這種文章(還陸續製造類似文章)。計算這事很簡單,卻做這種計算,令人匪夷所思。
其實財政部對整體稅收出了新聞稿(註3),建議大家看報導要研判來源的可靠度,不然被牽到哪裡都不知道!年金改革、一例一休都有類似情形。經過我的計算,以2016年郭台銘的股利所得為例,稅改前19.4億,稅改後繳18.8億,只減0.6億,其中假設公司不因營所稅新制稅率提高,而減少股利(註4)。
註1:稅改為富人減了多少稅?郭台銘省10.2億 還有這些企業主全都節稅破億
註2:稅改劫誰濟誰?財政部試算給你看
註3:童振東:有效稅率算錯了,怎麼討論稅改?
註4:郭減了0.6億=稅改前19.4億 減 稅改後18.8億
稅改前:
公司股利693億
-兩稅合一抵扣額233億(公司營所稅465.9億*抵扣率0.5)
×郭持股9.36%
×綜所稅率45%
=19.4億(數字不含郭作為股東在鴻海繳的營所稅465.9億*郭持股9.36%)
稅改後:
郭股利所得稅16.9億(公司股利693億*郭持股9.36%*股利所得稅26%)
+公司營所稅多繳5.6億(公司稅前1979億*郭持股9.36%*營所稅多繳3%)
-保留盈餘稅少繳3.7億((公司稅後1487億-股利693億)*保留盈餘稅少繳5%*郭持股9.36%)
=18.8億(數字不含郭作為股東在鴻海繳的改制前營所稅465.9億*郭持股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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