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 星期五

公益財團法人「免稅九項要件」沒有刪除

稅改三讀通過,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第2項規定,公益財團法人的股利收入納入所得稅基,但沒有將「免稅九項要件」刪除。若照時代力量的版本,將斲喪民眾捐助公益的意願。未來公益財團法人每年總收入超過一億,免稅標準將從過去年度支出佔收入60%,提高到80%。長庚醫院過去每年約花60億在公益,佔收入60%,未來每年要多花20億才能免稅。希望這些錢能好好運用,像是協助低收入戶付不起的助聽器或課後輔導等方面。(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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