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經濟本來就對勞動階級不利,隔個海的人跟你做相同工作領 2000 元人民幣,你要高薪,不是做他做不了的工作(如晶片),就是你搶劫會做的人。如果你做的工作跟別人一樣,你得想想為何你拿的不是 2000 人民幣。//
這點出殘酷的經濟學事實:在資本與資訊自由流動、但勞動力流動受限(國界)的前提下,全球化導致已開發國家的低階勞動力價值被拉平,而利潤主要由資本擁有者與高階技術人才獲取。這就是「要素價格均等化」(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
可惜點出,也回不去「本國勞工只要勤奮就能獲得豐厚薪資」的榮景了。勞動階級的困境在於「只出賣勞力」,而非「出賣勞動成果的定價權」。當然,國家重要的物資,可透過關稅,讓外包轉回國內生產,這就是川普政府一直在做的。
因此,非關鍵產業的從業人員要認清:1.「做他做不了的工作」,就是建立護城河,這不僅是技術,更多是「不可替代性」(包含創意、在地化連結、高信任成本的決策、以及複雜的人際協調)。全球化的贏家往往不是生產產品的人,而是控制供應鏈與品牌的人。
大部分單純代工會被取代,真正的解方不在於「阻止全球化」,而在於掌握極難被取代的「標準制定」、「品牌通路」與「數據回饋」環節。這不一定需要高學歷,但需要從「生產者」思維轉向「管理者」或「通路商」思維。深耕在地化服務也是選項。很多工作具有高昂的「距離成本」。如水電、護理、在地物流、照顧服務等,這些工作不是高科技,但無法隔海完成,反而形成天然的保護。
至於「搶劫會做的人」,通常指「透過國家力量進行再分配」(例如課徵企業稅補貼勞工、貿易保護措施、工會集體談判)。實務上,這些在民主國家施行效果有限[1]。鼓勵再教育倒有用,國家不再補貼「無效的就業」,而是補貼「勞工的移動性與再教育」,讓勞工在被取代時,有能力迅速轉移至下一個利基市場,而不是卡在被淘汰的產業中。
[1]左派常呼籲:重寫社會契約,不能依舊用「工業時代的社會契約」(個人努力等於薪資增長)去應對「全球化時代的經濟」,而在於對資本的流動性進行課稅,並轉化為勞動階級的「安全網」與「資產」。如果勞工無法從薪資得到保障,社會必須建立機制讓勞工從「資本獲利」中分紅,例如:全民基本收入(UBI),當自動化與全球化導致勞力需求下降,企業稅必須取代所得稅成為政府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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