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的三種苦難觀/王道維(清大教授) 2012/12/05 07:05
〈約伯記〉是《舊約聖經》裡的一卷書。它無疑是西方文學歷史上一本偉大的經典,深刻地影響著後世許多的文學家與其作品,包括中世紀最偉大的文學家但丁的《神曲》(Divina Commedia)、與德國最偉大的作家歌德的《浮士德》(Faust),與英國十八世紀的文學泰斗約漢‧米爾頓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甚至到本世紀的一些文學作品與戲劇都能尋見約伯記所影響過的痕跡。
我這篇文章主要不是要介紹《約伯記》的內容本身,而是想藉由其內容討論整體而言,人類在遇到苦難時所回應的三種基本方式(其實還有其他幾種變形,但那些部份的分析會留到以後再分享)。但是為了有些背景瞭解,所以以下我還是先簡單介紹《約伯記》故事的大要。
《約伯記》內容簡介:
《約伯記》的故事其實很單純,就是一個叫約伯的人,本身非常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上帝也祝福他生活上許多的富足。但是魔鬼撒但在上帝面前指控這是因為上帝的祝福才使他有此敬虔的生命,如果上帝允許苦難臨到他,約伯就會離棄上帝。上帝因此允許魔鬼在某些範圍內施加苦難於約伯。但事實上,整個故事從頭到尾,約伯一直到最後都不知道這段在天上的對話。
結果從那一天開始,約伯本來平靜的生活突然都亂了套:他的子女與財產一夕間都被強盜殺害掠奪,然後他的身體又發生病瘡,令他生不如死。本來他還堅定地相信上帝的主權,絕不因此放棄對上帝的信仰。但是對苦難的巨大悲情使得他情緒非常的低落而無法如以前那樣有信心承認上帝的慈愛與公義。
後來約伯的三位朋友特地從遠地來看他,為他所受的苦哀傷靜默七天之久。後來約伯打破沉默,為自己悲涼的遭遇哀哭,言詞間也表達出對自己平白無故遭受這樣的困境而表達對上帝的抱怨與質疑。於是乎約伯的三位朋友覺得約伯似乎過於自義,反倒開始質疑約伯一定有作了某些惹動上帝發怒的事,而希望他能悔改。但約伯則極力辯解,認為自己並未作出這樣罪大惡極之事,反而指責三位朋友沒有憐憫的心腸與歪曲事實,因而要求直接與上帝對質以表明清白。
整本《約伯記》的主體就是記載了他們之間三段來回辯論,並以優美的希伯來詩歌表達深邃的神學與倫理洞見。 最後上帝親自向約伯與其朋友說話,並未直接回答約伯的問題,而是以創造時的大能與智慧展現,使得約伯等人禁口不語,承認自己的卑微渺小。約伯甚至說出「從前風聞有你,如今親眼見你」的重大信仰告白。上帝也為約伯作見證,認為那三位朋友「講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對」(伯41:7-9)。故事最後以約伯得回所喪失的財物與新生的兒女作結。
第一種苦難觀 ── 因果報應論:
在《約伯記》的辯論中,約伯的朋友主要是採取「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論點。也就是說,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所以必會執行對世間萬物的審判。所以人所作的事情如果符合上帝的心意,就會得著上帝的祝福;反之,就會得到上帝的懲罰,也就是苦難的原因。因此約伯所受的極大苦難正顯示出他一定有作過某種非常得罪上帝的事情才會如此。這顯然是與我們華人社會中所熟知的佛教因果輪迴的思想非常接近,也與我們社會上或生活中許多「法則」相關,例如我們如果常常對人不好,那大概很難會得到也對我們好的朋友。
如果這個想法是正確的,苦難中的約伯所能作的就是不斷地反省所做錯的事情,為自己的罪悔改,祈求上帝回心轉意而祝福於他。這也是他那三個朋友所希望他能聽勸的部分。也就是說,上帝其實只是某種宇宙秩序的維護者,其意志與個性已經完全化為某種律法或規則。但是佛教所謂的「因果輪迴」主要是建立在無神論的思想,也就是說認為人心的「貪、瞋、癡」才是萬相生滅的源頭。所以除了消極的不造業與積功德以消災以外,更要積極修行才能得到了悟生死,甚至脫離因果輪迴的般若智慧。
第二種苦難觀 ── 宿命無常論:
相對於這三位朋友,在《約伯記》大部分的辯論中,約伯對上帝的苦毒其實源自於其近乎其「宿命論」的上帝觀。也就是說,相信這宇宙真有一為完全的主宰者,但是他所行的卻完全憑自己心意,毫無規則可循。若是如此,又有誰能站在他面前說:「你不應該如此」呢?也就是說,即使義人如約伯也可能突然遭遇極大的苦難(不是因為他的罪),而某些明明罪惡滔天的人卻可能完全活在順境,沒有絲毫被上帝懲罰,完全沒有真正的規則可以猜測遵行。如果遇到這樣不辨是非卻又我行我素的全能主宰,難怪約伯會如此沮喪與哀鳴無助。
其實這樣「宿命論」的上帝觀比較容易出現在強調絕對順服與沒有救贖的伊斯蘭教中,也可以出現於無神論思想的「絕對命定論」或「機械唯物論」。也就是說,人類的道德判斷其實並沒有甚麼真正的「價值」與「意義」,只能完全按照冥冥不可知「天意」而逆來順受,無法從人這一端發起任何的改變(例如行功德或積業障)。
第三種苦難觀 ── 衝突的真實與超越:
很明顯的,以上兩個生命觀是剛好相反的。一個是相信某種既定的因果規則與善惡賞罰的標準,因而使人可以在其中得知避災求福的方法。另一個是幾乎不相信有真正的善惡原則,完全取決於人所無法干涉甚至無法明瞭的絕對命定。我們可以簡單的說,《約伯記》的主要辯論架構就是在這兩個極端的觀點中探討人在苦難中的地位與掙扎。選擇第一種觀點的人會自然地問自己該做甚麼來避免下次的災禍,而持第二種觀點的人會覺得個人的無辜,質疑正義的可能與生命的意義。
但是《約伯記》的後段,上帝親自向約伯顯現所出現表達的觀點,顯然與這兩者相關卻又不同於這兩者。上帝並不是說這些苦難都是魔鬼撒但的計謀,也不是說這是一種意外的結果;祂沒有將約伯的罪行一一條列作為懲罰的理由,當然也更沒有說這是他一時性起、無人可奈他何的專權。反之,上帝在旋風中向約伯所表明的,一方面說祂的確就是那創造一切的主宰,但是祂在造這些東西的時候所隱藏於其中的美善心意卻是約伯所未曾明白的。
例如38章4-10節的一段:「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海水衝出,如出胎胞,那時誰將它關閉呢?是我用雲彩當海的衣服,用幽暗當包裹它的布,為它定界限,又安門和閂,說: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
也就是說,約伯的朋友一直以為有一個明確賞善罰惡的上帝就足以表明他們正確無誤的信仰,其實是比較膚淺的,因為這樣的上帝其實與一台機器沒有太多差別:只會按著某種規則作事,最後一定會落到「善惡的判斷完全由個人生命順逆的決定」的一種功利主義。反過來說,約伯雖然知道上帝的絕對主權是不能抵抗的,但是祂缺乏的卻是對上帝「良善心意」的了解與信心。不過,約伯雖然受到三位朋友「因果報應論」的攻擊,但是在本質上還是比較接近對上帝的了解。所以上帝後來在向約伯與其朋友顯現的時候(伯41:7-9),責備他們「講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對」。
同樣是偉大創造的上帝,一個是被約伯視為「任憑己意、毫無章法、冷酷無情」的獨裁者,而另一個角度則是可看為「週詳考慮、有所不為、關愛憐憫」的慈愛天父。這兩種的不同並非關於上帝創造的偉大「事實」,而是對其「心意」的不同體會。而《新約聖經》更明白地說到我們因著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為我們受死所成就的救贖,使得我們可以有理由憑信心等候與仰望。即使在我們身處苦難之中仍能相信「上帝的良善」而得安慰,知道將來必有完全實現其救贖的一天。就如舊約《耶利米書》29:11所說: 「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對受苦的當事人而言,這意味著一個奇蹟的可能。如同耶穌在世時,遇到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門徒問,這他的罪還是他父母的罪?耶穌卻回答說:「這不是他的罪,也不是他父母的罪,而是為了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榮耀來。」因而就醫治了他,使他重見光明。
結語: 很多時候,我們對自己內心所隱藏的灰暗的角落非常的漠視,以至於常常只是用符合某種「正直」的行為來遮掩,其實卻在心中隱藏許多的自義與某種不可觸碰的堅持,最後導致對上帝的本性也有了扭曲的期待與解釋。其實我們真正的渴望仍然是來自心靈與上帝的分離,不可能被世上物質或情感所滿足,只是這靈魂的饑渴並無法在有限的今世得著完全的滿足,需要憑信心守候。
由此看來,約伯之前是「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罪惡」,從因果報應來說雖然是絕對公義正確的,但並不表示他對上帝的「心意」有足夠的認識。所以上帝也藉由此機會讓他經歷這一切,暴露出其內心所隱藏的,進而更新對上帝的經驗與對自身的體悟。所以約伯後來才說:「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見你」(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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