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新加坡地鐵發生嚴重故障,中斷了五個小時,造成一些地鐵列車被卡在隧道內動彈不得。由於故障發生時正好是下班尖峰期,因此列車都載著滿滿的乘客。
故障發生後,電流中斷,車廂內空氣流通非常不暢。被困在黑暗又悶熱的車廂時間久了,氣氛有些緊張,一些乘客也開始感到身體不適。遇到同樣情形,在其他國家可能已經出現騷動或者有不滿的乘客開始搗毀車廂洩憤,但在這裡,大家卻是乖乖耐心等待。
就在這時,一名男子發現有人呼吸困難,妻子也感到不適。後來他在黑暗中摸到了一支滅火器,在沒有人反對的情況下,他用力砸破玻璃窗。霎時,車廂內空氣流通許多。
這名年輕的男子或許可以一舉成名,然後上電視、拍電影或為產品代言,發一筆橫財。但這位「英雄」卻選擇保持低調,始終不願透露姓名也拒絕公開露面,並不斷強調自己不是要搞破壞,而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到底他在害怕什麼呢?
在事後的記者會上,地鐵公司發言人跳脫不開罰款思維,回答:「男子不應該砸窗,而是應該鎮定等待救援,但基於這次情況特殊,公司不會要求賠償。」在新加坡政府過去幾十年的嚴加管制下,人已經死到臨頭了,大家不是挺身共同尋求解決方案,而是擔心會觸犯條例,可能會被罰款。
也正是因為害怕被罰,大家變得自主性不強,也害怕承擔責任,因為偏離規章是一件冒險的事。一般人民因為對法律的恐懼,因此都會不願意突出自我風格標新立異。然而這種自我束縛的思維並不利於社會創意空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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