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都是從網路上挑選自售的屋主,利用屋主不熟悉交易流程得手。屋主準備要賣的房子大多沒有設定抵押房貸,這樣方便快速過戶、取得貸款、甚至轉賣等。買方有指定地政士的權利,所以賣方要自求多福。
不動產買賣移轉程序是:1.簽約(私契約)2.完稅 3.用印(公契約) 4.點交。買方分期交付價金給賣方,賣方也分期繳交過戶之文件及用印。這些次序,千萬不要對調。有些契約書將「完稅 」與「用印」的程序對調,也就是第一期或第二期繳款時,賣方就必須繳交印鑑證明書給代書,買方的目的是付了一點錢就可以辦理過戶給自己,如果賣方還沒收到大部分的款價,就過戶給買方,承受的風險太大了。以下是詐騙集團的手法:
假設2500萬簽約成交,甲先生(買方)付250萬頭款,然後馬上辦過戶登記給乙小姐(甲先生同夥),因為A(賣方)沒有設定抵押,完稅到權狀辦好,不用10天。稅單下來,詐騙集團幫A繳了土增稅。接著乙小姐拿權狀去銀行貸款。乙小姐貸到8成房貸,2000萬撥下來,領走,轉掉,脫產。然後乙小姐再把房子過戶登記還給A。
房貸沒有還完,設定沒有塗銷,怎能過戶?當然可以,而且不用通知銀行。一般買賣,若是設定沒有塗銷,後一手絕對不會接受,但這過程中,A完全不知情,當然不會有意見。前後不到二個月,這間房子從A→乙小姐→A,轉了一圈,房子又回到A的名下,只是多了一筆乙小姐名義的設定抵押。
接著甲先生用任何理由表示不買了,250萬訂金給A沒收,若演一齣可憐戲碼,也許A心一軟,就只沒收個200萬、150萬、100萬就好,甚至不收都有可能。接下來,乙小姐不會去繳房貸,過不了幾個月,A的房子就被銀行查封拍賣,當法院來查封拍賣時,或者A再將房屋轉售他人時,A才會發現,他的房子已被設定抵押了。銀行設定抵押權是針對這間房子,只要房貸沒繳,銀行就可以查封拍賣這間房子,即便這筆錢不是現在屋主借的。
就這樣,A的房子2000萬的價值不見了。A要保住房子,就要繼續幫詐騙集團繳房貸(會嘔死),然後透過冗長的訴訟,還不一定要回這筆錢。房子若被法拍,拍定價就算有2500萬,銀行先拿走2000萬,A只能拿回500萬,加上先前違約金250萬,A要賠掉1750萬。萬一拍定價只有2200萬,A就要虧超過2000萬了! 在這樣的過程,有沒有做履約保證不重要,甚至詐騙集團會主動提起履約保證,讓你更加鬆懈。
如何自保呢?房子沒有房貸的屋主,要銷售時去辦一個理財型房貸,讓房子謄本有抵押權,平常不動用就沒有利息,只有設定費而已。當房子成交售出,趕快把所有額度全借出來,這時詐騙集團去銀行辦房貸,銀行會要求先清償前順位,等於要先付你大部分款項,不會被詐騙集團拿了錢走人。當你的房子有設定抵押,而且金額高,就不會成為詐騙目標。房屋買賣由買方付代書費,買方找代書無可厚非,賣方若沒有把握,還是請熟識的代書關照,老練的代書經驗豐富,馬上能察覺有異。此外,收取價款完畢與登記完畢同時,或是登記前,要求買方尾款提供擔保,也是一招。(eaton 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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