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這次台灣稅改趨向美國剛通過的稅改法案

美國聯邦參議院在2日清晨以51:49的票數,通過稅改法案。美國的企業稅率將從2019年起,從35%下降到20%。個人所得稅標準扣除額提高一倍,級距由7個減為3個,稅率為12%、25%及35%。

這次稅改涉及稅金接近1.5兆美元,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預計家庭平均年收入增長至少4000美元。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USCB)的調查,美國2015年家庭中位數收入為55,775美元,因此預計收入增長比例為7.2% (註:台灣2016年家庭中位數收入為85.5萬元台幣,考慮物價及國力,台灣不差)。

對照台灣的稅改方案,台灣的企業稅率跟美國相同,最高個人所得稅比美國高5%,而且美國個人所得稅最低12%,比台灣大多數家庭高。當然我們也要平衡報導,過去幾十年來,台灣富人得利於許多應稅卻未稅的收入,而且不少企業的勞動條件很差勁,還用汙染環境的方式賺錢。(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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