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問政,是要追根究底,但也要對代表國家的首長必要的尊重,不然就是把自己問政的「權利」看得很大,卻把別人看得很小,只能盡被問的「義務」。這種「重義務輕權利」的毒來自支配中國兩千年來的儒家哲學,它的理論建立於「不自私」上面,話說得美麗典雅,主要意思卻要人民一昧尊長尊帝王。其實這種「重義務輕權利」的毒,還普遍存在台灣社會,特別是公家部門。
沈從文是中國現代文學家、小說家、散文家和考古學專家,若晚一年去世,很可能是198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他在1935年的文藝創作月刊《水星》寫了一篇《中國人的病》,解釋在國際流行的批評:「中國人極為自私」這句話。沈從文認為,「重義務輕權利」的中國哲學,容易與人性發生衝突,反而使大家變得自私,以保護自己。
自私還有其他結構性因素,例如知識水平低、貧窮、光耀門楣心態,沈從文也提到,以前的君王或領導者濫用權力,百姓為了自保,自然就自私了;還有部分人士迷戀過去,不學新,保有一個鄰於愚昧與偏執的感情,美其名為「愛國」;煽揚迷信,美其名為「復古」。還好這些在現代民主社會,已經漸漸淡薄了。(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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