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薪資、產業與經濟成長的議題,我寫過約20篇,有些還投了稿,自認該說的都說完了,就從此不提了,但最近看到一些圖表(註),說明台灣的薪資成長率比不上經濟成長率,藉此表達對政府的不滿,這勾起我重提這篇的念頭。
先講結論:
1.原因:
1)gdp的平減指數與實質薪資的cpi平減指數不同(後者平減指數大);
2)經濟成長主要由三角貿易所得貢獻,但三角貿易所得與國內薪資幾無關係,而與國外勞動力薪資相關;
3)國內勞動市場供過於求(過去20年增加200多萬人);
4)社會安全捐提高(健保費率、勞保費率及勞退6%提撥),但未計入勞動薪資;
5)自動化提高,廠商折攤提高,計入GDP;6)實質有效滙率下降,GDP有些虛胖。
2. 國際比較:台灣受雇者月薪中位數為4.0萬(含獎金),美國為8.8萬台幣(含獎金),台灣約美國45%(但平均值只有30%)。考量物價因素(台灣2016年購買力人均GDP為4萬7790美元,名目人均GDP為2萬4222美元,所以美國物價高出台灣97%。),台灣中位數約當在美國領7.9萬台幣,大約美國的89%,且高居全球第22名。但考量物價有盲點,例如:假設不出國、品質差異,還有最重要的房價,沒納入物價計算。
註:恕不客氣講,那些圖表的計算都是錯誤。這一點不稀奇。由於教科書沒寫清楚,而且包括許多專家學者在內,都住在雲端裡,沒有下凡了解實際經濟活動,以致一直以訛傳訛。為了讓多數人明白其中問題,我以簡化字眼替代術語說明。
GDP的計算有兩種方式:所得面或支出面,以所得面(僅提主要成分)來說:
GDP=雇主所得(利潤)+受雇者所得(薪資)+政府所得(稅收)
雇主所得=生產設備所得+設備折舊所得+經營管理所得+三角貿易所得(不含海外設廠利潤)
過去30年來,台灣廠商不斷投資自動化,生產設備及設備折舊所得不斷增加;加上海外生產比例不斷提高,因而衍生更多的三角貿易所得(轉移利潤可享受台灣低稅負,也可將利潤不留在中國,也是為組織內部的利潤分配),這些貢獻都跟國內受雇者無關,因此薪資成長率比不上經濟成長率,這也是雇主所得佔GDP比例不斷升高的緣故。
說的極端一點,若未來都使用機器人,且都在海外製造,國內受雇者剩一點點,只負責管理及處理三角貿易,雇主可能因自動化提高生產力,所得持續提高,而受雇者所得會成長嗎?不,大幅衰退。
以上的故事是現在進行式,這是台灣薪資所得倒退的主因,再者,過去20年勞動力增加300多萬人,產業外移,勞動市場供需不平衡,很多人去做低階低附加價值的服務業,當然平均薪資難看。
另一原因是,20歲以下以及60歲以上的勞動人口的勞動人口,在過去20年增加200多萬人,這些人是低薪族。但不要被平均值騙了,那只是平均值,其他人有提升才重要,很多低薪者只是兼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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