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現行禁止水泥進口,是一種不當圖利,《礦業法》更是荒謬,若你不信,看一下我從亞泥年報整理出的事實:
1.國人補貼特定企業。台灣最大預拌混泥土業者國產董座林孝信說,若從中國進口水泥,加上貨物稅、運費等,可節省500元以上(註)。依亞泥年報,105年亞泥(台灣)內銷每噸售價為2,263元,外銷售價為1,753元,兩者價差510元,國產董座所言不假。
2.台灣生產水泥沒有比較利益。亞泥(中國)的生產成本每噸732元台幣,亞泥(台灣)卻高達1,826元台幣,毛利437元,比進口價差500元還少,亦即開放進口,亞泥(台灣)就無利可圖。
3.亞泥(中國)的產量是亞泥(台灣)的9.9倍大,但亞泥(台灣)105年外銷145萬噸(全台外銷323萬噸),亞泥(中國)卻僅外銷20萬噸。更糟的是,亞泥外銷價格竟比生產成本低,虧錢的生意沒人做,這是為特定目的進行補貼。試問,小小的台灣,何德何能做這種事?
4.亞泥105年生產水泥3.4千萬噸,其中亞泥(台灣)只佔11.8%,從亞泥(中國)的產能利用率來看,可以彌補台灣關廠造成的供應缺口,對公司影響不大。當然啦,總公司不計,工廠員工460位,平均年齡48歲,可能面臨失業問題。
5.現行《礦業法》對新增開採不必環評,開採數量也沒有限制,等於是一種空白授權。
結論:政府開放水泥進口,業者就無利可圖,就能兼顧環保了。就算不全面開放,也要禁止外銷,不要當凱子了。就算水泥還是戰略物資,政府也應估計戰爭時必要的需求量(現在需求是881萬噸)。政府應盡速修法矯正空白授權,新法還沒有通過前,所有礦權展延申請案,必須擱置(喔,聽說現在共有42個申請案)。
註:國產董座林孝信 要求開放水泥進口兼顧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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