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真理的永恆張力

真理有兩種,一種絕對(普遍原則),一種相對(應對變動情境)。有些人鼓吹絕對真理,沒有不可,那是預設在必要條件充足下的理想狀況。 

問題在於,人事時地物不同,答案就不同,我們確實需要靈活、具體且因地制宜的判斷(相對真理)。因此,人類在面對複雜現實時,追求普遍原則(絕對)與應對變動情境(相對)之間,永遠存在永恆的張力。 

接下來的問題是,運用相對真理判斷,你怎知是對的?這時,需要絕對的真理衡量判斷,確認當下的相對真理是否適當。絕對真理奠基價值。價值與價值之間往往無法兼得(如:追求絕對公平可能犧牲效率),當各種相對選擇發生衝突,必須有所犧牲時,若沒有一個更高層次的價值框架做為裁決的依據,超越當下利害的標準(如信仰、正義、誠實、人權等原則)來衡量,選擇就會淪為純粹的權力鬥爭或盲目賭博。 

哲學上對「絕對真理」的存在一直充滿爭議。人類的認知受限於歷史、感官與文化,我們所認為的「絕對真理」,常常只是某時代被高度共識化的價值觀。如果將人類自己歸納的原則奉為「絕對真理」,容易走向教條主義,甚至以「絕對」之名去壓制不同情境下的合理訴求。此外,我們憑什麼確認手中的衡量標準就是「絕對真理」?如果需要透過另一個更高標準來檢驗,就會陷入無限後退的邏輯迴圈。 

其實現在心中還沒有「絕對真理」沒關係,就繼續追求,其真正的價值不在於拿來當尚方寶劍,而在於提醒:人在做抉擇時,不能只流於功利與權宜之計(相對主義的泥沼),心中必須有超越當下的最高關懷或核心價值(追求中的絕對),作為反思與自我批判的錨點。 

最後一個問題。講「絕對真理」容易,但是否自由選擇,又是另一回事。相較於收入與地位,更值得尊敬的人有兩種能力。1.現實感:不因現實不舒服而不敢承認。2.勇氣:明知可能失敗且需付代價,仍願意判斷進退並承擔後果。我們不必因他人的成就而盲目相信其選擇較為高明,而是在利益與價值衝突時,還剩下多少行動自由。真正的自由,是在必須於擁有的資產與信仰價值間做抉擇時,依然有勇氣跨出那一步。正如《路加福音9:62所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自我提醒:人性的通病是「驕傲、理性自大、炫耀、虛榮、自私、偏見、短視、偽善、嫉妒、說謊、健忘與知行不合一」,以致所有問題都源於理解力不足,讓「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掌控自己的世界。接受人不過是人的事實,永遠處在有限、無知與有罪的狀態,謙卑學會懷疑自己、反省自己,絕對是正確的事,唯有如此,才可能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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