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可惜的,不是沒有考上第一志願、沒有繼承一間公司、沒有找到有錢的另一半、沒有買到翻十倍的股票。人生真正的浪費,是一輩子都在追逐別人替你定義的「第一」,最後沒有發現自己的天賦。
財富回答「我擁有多少」;排名回答「我贏過多少人」;天賦追問:「如果不必證明給人看,我能成為誰?」人生最大的責任,是在離開以前,不要讓原本存在於自己身上的可能性,被自己看見的機會都沒有。人生最後屬於你的,不是你得到了什麼,而是你把自己變成了誰。
馬太福音 25:14-30:主人遠行前,按各人才幹把金錢分給三個僕人。主人回來後,拿五千和兩千的積極運用、使之翻倍,受到稱讚。那領一千的,擔心虧錢,把銀子「埋在地裡」不動,受到主人責備,並收回銀子。這被解釋為每個人天賦不同(資源或才幹),不可怠惰埋沒,必須好好經營與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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