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想,只強調因信稱義是危險的,我們會陷入錯謬中,我們會忘記,到審判的那一日,基督徒會按照行為,按照我們的忠心程度被區別對待。我們要捍衞因信稱義的偉大教義,因它一直受攻擊。然而,如果我們在堅持這一教義的時候,偏離另一項教導,忘記公義的審判者看著基督徒的所作所為,忘記基督徒在今世的作為會影響到來世榮耀裡的生活,那就令人憂心了。----鍾馬田
後記:許多人自認已經信了,就夠了,有時還會批評因信努力結果子的人,這是這篇的主旨--提出警告,只強調因信稱義是危險的,因為基督徒在今世的作為會影響到來世榮耀裡的生活。
有一位認識且敬重的基督徒堅稱「因信稱義」就夠了,我最近向他說還需要結果子榮耀神。他說耶穌被釘十架旁邊的那位有結甚麼果子?說我是自欺欺人(意思是人不可能有改變),跟我談話很累。我回說,那是特例,特例不能否證通例,但我同意善行是應被視為救恩的結果,而不是救恩的根源,並道歉讓他很累,然後結束談話。
解經要用聖經。保羅給提摩太書信強調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源自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不要像某些人因棄絕良心在信仰上失敗。若信心就夠了,何必也強調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或許保羅的意思是:信心需要「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支撐,信仰必須忠心、正直、溫柔而勇敢跟隨主,並持續在生活中做正直的選擇,因為破壞良心的人,最終會在信仰上失落。
儘管信徒是唯獨藉著恩典透過信心得救,若真正的信心不是透過悔改和順服的果子證明自己,新約篇幅還剩多少呢?看看這些勸勉的話:與主同釘十架、忍耐、憐憫、寬容、生命更新而變化、得榮耀,豈不是可以省了?
特別是: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該跑的路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信仰,我已經持守了。此後,有那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主——公義的審判者要在那一天回報給我的;不僅給我,也要給所有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 4:7-8)
後記 : 因信稱義之外。有時,「因信稱義」可能只是口號,不是真實的信心,所以聖經有許多經節指明:我們需要裏面的更新和外面的服事;裏面的長大和外面的行動。
『按照各人的才幹,個別的給了一個五他連得銀子,一個二他連得,一個一他連得。』
『那領五他連得銀子的,用這些殷勤作買賣,另外賺了五他連得。』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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