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平等主義的邪惡

前言:不要以為中共統治台灣安靜就沒事。摘自:柯志明〈激進平等主義之惡:論摧毀自由社會的反歧視風潮〉

平等可以作為最高的政治法律原則嗎?每個人或每種人現實上都應享有完全絕對平等的權利嗎?事實是,人人在身體、性別、個性、德性、才能、家庭、環境、宗教、社會、文化、財富、權力、權利、階級、地位、命運等等都不相同,差異巨大,要怎麼平等?誰能使之平等?誰有資格使之平等? 

這一百多年來的全球共產主義政治實驗已清楚證明,以平等為最高政治經濟原則而強行消除人間不平等的結果,不但沒有實現平等,反而連人最基本的自由、生命、財產、追求幸福等等權利都完全被戕害踐踏,摧毀殆盡。 

海耶克(1988-1992)在《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第二章「偉大的烏托邦」中引托克維爾(De Tocqueville)的話:「民主擴大個人自由領域;社會主義限制個人自由領域。民主將所有可能的價值加給人;社會主義使每個人成了一個純粹媒介工具,一個純粹數字。民主與社會主義毫無共通點,除了一個字之外:平等。但注意其差別:民主在自由中尋求平等,而社會主義則在箝制與奴役中尋求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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