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這篇是給愛慕真理的人閱讀的,我選5篇(接近常識),可理性辨識核電話術。這幾天沒核能了,很熱,電廠火力全開,空氣變糟了?反而好得很。這早就知道的,電廠排汙佔比很低,汙染源大抵是汽機車 工廠 國外飄來。政客操作得利,無明選民跟著喊。至於新一代技術,等到開發出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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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鏡報主筆):無能處理核廢就不要談核電
第一、核三廠2號機將2025年5月17日停機,是在40年前開始運轉時就知道,要延役,就如《核管法》的規定在5年前提出申請,要不至少在1年前提出修法規劃。不過,擁核的國民黨都沒做,卻選在停機前3天修《核管法》,這不是想要核電延役。
第二、台灣的核能發電佔比從1994年的30%,到2024年只佔4.7%,到核三2號機除役前僅剩3%,要補上這3%會造成何等嚴重的空污,這要簡單的數學。所有的環境監測與學術研究都發現,電力業貢獻PM2.5的比率僅4%,遠低於移動污染源(汽機車與柴油車)的20%,遑論更大宗的境外污染源。但過去10年來核電發電比率逐年下降,台灣的PM2.5從2014年的25 μg/m3逐年遞減至2024年17.5μg/m3,降幅達三成,顯見有無核電,與空污沒有必然關係。
第三、擁核人士指稱核電便宜,每度成本僅有1.76,遠低於燃氣發電的3.05。但那是以40年前所蓋的核三來計算,因為造價低,新式核電廠就難有低成本。法國有6成發電來自核電,但電價是台灣的2倍至3倍以上,核電便宜根本不能一概而論。
第四、國民黨這麼愛核電,為什麼任新北市長朱立倫與侯友宜接連阻擋核一、二廠的乾貯,導致高階核廢無處存放,被迫提前除役?又為何連輻射極低的低階核廢都沒有地方縣市願意收容?國民黨要發展核電,該修的法是《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法》,只要核廢有解,台灣才有資格討論核電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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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憲(成大電機系教授):童子賢的核電幻覺
童子賢主張核能應作為優良能源之一,因為地球本來就存在放射性物質,核廢料也不過是「順勢而為」的副產品。他認為核能供電穩定,不佔地,若擴大使用,核一到核四原有場址就足夠,無需再徵地。而太陽能、風力這類綠能則受天候限制,必須仰賴儲能與智慧電網支撐。
但這樣的論述,忽略了幾個關鍵問題。首先是技術面:他說核廢料「便於集中處理」,卻沒告訴我們要集中到哪裡。高階核廢料在全球多數國家都尚未找到安全穩妥的最終處置方式,台灣也一樣,核一到核四退役燃料棒至今仍「暫存」在原地,根本談不上處理,更無法稱為安全。
核電的建設期往往長達十年以上,極易受社會抗爭與技術爭議影響而延宕。核四廠就是最好的例子,從規劃到停建歷經超過二十年,耗費千億,卻仍停擺。他說核能「經濟實惠」,卻忽略初期建設成本高昂、退役費用沉重,以及事故風險極難量化,這些潛藏成本都被輕描淡寫帶過。
其次是社會面。他說我們「不會笨到去忍受核汙染」,這聽起來很理想,但現實是,一旦事故發生,我們是否「能承擔」才是真正問題。台灣地狹人稠,幾乎沒有有效疏散空間。福島核災的慘痛教訓仍歷歷在目,即便是工程管理能力一流的日本,也無法避免災難發生,台灣又憑什麼自信萬無一失?
再者,台灣社會對核能的爭議從未止息。歷經反核運動、核四公投與停建,這些都不是靠一兩句「要有信心」就能輕鬆翻轉。他沒有說明怎麼建立這種信心,也沒有交代核災風險如何應變、保險與責任制度如何改革。
在政策層面,他雖指出綠能具「間歇性」問題,卻完全不提德國、丹麥、澳洲等國如何透過多元能源搭配、儲能、需求管理等手段有效應對。他營造出一種「綠能難以為繼,只能回頭擁抱核電」的假印象,而非認真探討能源轉型的整體策略。
他也承認核電若要推動,需修法與文化改變,但這種輕描淡寫,完全低估能源政策牽涉的社會、法律與政治挑戰。修法不是技術程序,而是結構性的深層改革,需面對民意、風險與治理能力。
最令人疑惑的是,他當年支持紫光案的發言歷歷在目,如今又高聲擁抱核能,是否有任何反省?是否還抱持當年的觀點?恐懼固然不該支配我們的思考,但當年我們正是因為「會怕」,才會站出來反對紫光。現在面對核電,不是不能談,而是要誠實面對問題,而非用技術幻覺掩蓋風險。
紫光不怕(他當時支持中國趙偉國投資台灣半導體企業),輻射也不怕——我們只怕,這種不怕的勇氣,最後變成全民承擔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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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海瑞(全國聯合總工會理事長):不誠實的核電話術
拙劣行銷詆毀競爭對手,也常用片面資訊誤導大眾。企業界、學界、政治人物、官員及意見領袖,或基於信念、認知、個人利益,無意或有意宣傳。我們難理解其動機,但別被話術迷惑了!
話術1:自2004到2023,全球啟用102座機組。現在408座核反應爐運轉、59座在建造、更多在規劃中,台灣必須跟上國際趨勢!
事實:避談同時「關閉了104座」。國際能源署(IEA)匯集各國的能源政策,推估至2035年,太陽能(10.7)、風力(7.5)、煤炭(7.0)、天然氣(6.6)、水力(5.2)、核能(3.7),括號數字為發電量,單位為千太瓦時(thousand Twh);1 TWh=10億度電。
相較2024的煤炭(10.8)、天然氣(6.7)、水力(4.5)、核能(2.8)、風力(2.6)、太陽能(2.1),核能占比從9.5%降至9.1%,綠能由31.2%升至57.5%。國際趨勢是再生能源。核電只是不死!
話術2:日本在2023下半年重新啟動2座反應爐,使運行機組達到12座,核電發電量驟增49%。台灣還在反核?
事實:不談仍有21座反應爐長期停機,也避談2023核電比重再降,從6.1%減少至5.6%。
話術3:若開放核電,台灣每年「省4個3000億」。
事實:那是以2023核電成本每度1.42元計,這是40年前老設備,新建十年後商轉,成本還是1.42元?(更不講成本不含拆除及核廢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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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興盛(東華大學教授):核電其實最貴
前幾天接受媒體採訪提問,我把答覆放在這邊給關心電力成本的大家參考。
媒體問:拉高核電佔比、使其延役,就可以有效降低電價嗎?
答:拉高核電佔比、使其延役,不但不會降低電價,甚至還會提高發電成本與電價,原因是,根據國際間對平準化能源成本(LCOE)(能源系統在壽命期間所衍生之全生命週期單位成本)的評估,在所有主要能源類別中(包括化石燃料與再生能源),核能的平均單位成本是最高之一(包括納入碳成本或是不納入碳成本計算皆然)。
這也是為何核能在全球能源佔比不斷下降的主因,因為其成本競爭力是最差的,導致呼籲投入核電的人、企業與國家雖不少,但大都僅止於說說,而不敢拿寶貴的資金出來投資,或是在投入之後才發現陷入高漲成本與時間大幅延宕的無底洞。而且在所有能源類別的成本長期趨勢均下降或持平的同時,核能的平均成本還持續攀升。
以台灣而言,無論是既有核電廠延役、核四復建,或是新建核電廠,都要適用從現在到未來的安全標準、法規管制、與成本水準,而非使用過去的標準與成本,因此台灣若提高核電比例,相較於使用其他類型的能源,將造成單位發電成本與電價的提高,而非下降。
台灣部分支持核能人士所援引的核能發電成本,僅考慮既有核電廠的邊際發電成本,而非上述的平準化能源成本概念,也非核電從現在到未來所適用的成本水準,因此並沒有涵蓋整體核能成本,也未包括重要的潛在風險成本(例如發生核災的經濟、社會、環境、國安成本),以及核電廠建置普遍時程嚴重延宕的機會成本,實屬於過度低估成本,才會得出核能相對便宜的錯誤結論,並有刻意誤導大眾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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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台電虧損不是非核、綠電
外界質疑核電停機對台電財務造成影響,以及圖利光電商造成虧損。曾文生指出,核電廠運轉執照屆期,2022年影響金額為50億元;2023年為143億元;2024年為273億元(沒考慮核電廠拆除處理成本)。
曾文生表示,核二廠一號機提前停機,是因為十幾年來,台電拿不到新北市發出的乾貯設施興建執照、燃料棒無法移出。他又說,台灣四大光電業者8成以上賣給民間,2024年台電購買合計3.3億度光電,價格僅約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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