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行事動機
做錯事,道歉、付出代價,這是最基本的人情義理。若不道歉,還睜眼說瞎話,是一種「反道歉」,比不道歉更糟。這是人性弱點,每個人都可能。
睜眼說瞎話有三種,一種單純不懂,一種昧著良心,一種自認沒錯,說做得沒錯。做得沒錯,但動機呢?人常會為所做的事找藉口,但上天能看穿人的動機。在不易辨明所做的是否正確時,我們需要判斷動機是否公義,再慎重做抉擇。
無論哪一種,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可以引以為戒。以下摘自沈榮欽教授的看法:
// 要看一個人的人格,不是看他在一帆風順時說什麼,而是在困頓顛沛時如何表現。平日義正辭嚴的黃國昌究竟如何應對自身的違建與佔用國有地?
1.逃避:在記者前謊稱自己所有的土地都是種菜的畸零地後,有人追蹤發現所言不實,在非畸零地上有違規停車場,事件爆發後是不聞不問。
2.我不知道:直到無法逃避時,宣稱水源保護地蓋停車場「我不知道」(事後被發現說謊:黃曾在違法停車場前受訪)。
3.批評政府:為什麼政府這麼多年不通知我?
4.批評國產署像小偷:批評國產署為何5月17日來丈量不通知我?國產署為什麼要像小偷?(事後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國產署丈量的作業程序一向不通知土地所有人)。
5.製造陰謀論:國產署來丈量就是因為五月初館長宣布716要舉辦居住正義遊行,是民進黨用國家機器打壓(事後證實黃沒有遭到檢舉。這是進行中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清理計畫」第二期計畫)。
6.禁止別人批評:凡是批評我違建、佔有國有土地的都是網軍、都是側翼。
7.放話:被記者問到時回答:「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結果被發現放話之後就去申請就地合法。
8.宣稱自己無責任:說事發於三十多年前,當時還是高中生(事後被發現當時33歲,取得法學博士)。
如果你覺得高虹安犯法後態度不佳,應看看黃國昌,他把自己當成聖人,凡是他的錯誤,必是反對者造成。台灣的政治人物,除了馬英九和柯文哲,找不到這種人格特質的人。
黃國昌真正造成負面影響的,還是培養一批法盲支持者傷害司法正義。弊案是非告訴乃論,黃國昌刻意誤導法律為政治鬥爭工具,更令人難過的,學者不出言矯正,繼續感嘆人民不信任司法,卻不願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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