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前文”長照基金從哪來”,天下獨立前三天才刊出,但我決定再寫一版,因為長照險很重要,千萬不能是花瓶或破產法案,也希望找財源的同時,為稅改鋪路。若前文得60分,希望新文得70分。
新文建議八點籌措財源之前,先探討財源設計的五大基本精神(上次較隱晦):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財源多元化無所謂,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對在地企業不公平,無異鼓勵企業出走,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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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的長照險行不行
童振東
長照服務法已經通過,再通過長照保險法,台灣長照體系就能建立(註)。然而,政府編列長照補助款,需要相對的稅收支應,否則將淪為空殼長照,或是如同中研院朱敬一院士說的:「政客千萬不要騙人,一下健保、一下年金、一下長照、一下募兵,還外加輕稅簡政。騙人的後果就是遺禍子孫:我們這一代亂花錢,子孫輩還債。」國內對於長照具高度共識,若淪為破產或花瓶法案,真是諷刺。
根據行政院版本,每年長照經費需一千億,民眾負擔三成,企業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行政院的算盤是,民眾每月平均負擔120元,不至於太痛;企業團體希望「負擔三成,其他應由政府支應,否則恐使企業轉單、外移或歇業」這類說法早就司空見慣。至於政府補助款呢?因涉及補助弱勢,每年需負擔300億,然而立委、民眾通常不會關心這碼事,眼前的政績最重要。
然而,政府補助款籌措條件並不樂觀,健保更是悲觀。中央政府債務餘額近5.5兆,潛藏債務24兆,預算赤字2000億元上下。未來三十五年每年健保補助款將從1800億增加到5000億(吳維修,人口結構與健保虧損,藥學雜誌113冊。因開徵健保補充費,上開數字會少些),連健保補助款都不足,還能補助長照險嗎?何況長照補助費用也會逐年增加。相對地,台灣含社會安全捐的租稅負擔率(稅收/GDP)只有18.5%,而歐盟為40%至45%,美國為24%,日、韓為27%上下,以上不少國家沒有長照,甚至連健保都沒有。
筆者認為,以現在社會氛圍,政府短期內大幅提高租稅負擔不容易,因此,補助款的財源設計,應符合幾個基本精神: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政府需要長照補助款,更需要健保補助款,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只要長期能滿足需求即可。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致富多來自社會資源與機運,就算個人聰明努力,但那些特質來自天性,其實是恩典。疾病與意外影響個人,在流行病學總佔某個比例,若有人碰到,其他人的機率就降低,這不也是恩典?沒有資源、機運與恩典,能如何致富?明白這個道理,回饋社會就是義務。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然廠商運用台灣的資源多寡不一定等同僱用員工數,台灣外銷訂單超過一半在海外生產,長照負擔對海外生產的企業有利,對在地僱用勞工的企業不利,這無異鼓勵企業出走,因此人頭分擔方式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基於上開說明,筆者建議補助款採以下方式籌措,每年預計可取得1450億,雖然不足,但可大幅降低政府補助款負擔:
一、企業負擔維持六成。去年台灣企業盈餘5.0兆,創歷史新高,與2008年相較,成長21%,企業負擔500億只是九牛一毛,出不起的弱勢企業應在少數。
二、以企業稅前利潤為基礎,課徵0.5%的長照附加捐,預計可取得250億稅收。如此可平衡人頭稅的問題。附加捐只有營所稅的3%,台灣營所稅不高,有效稅率更低,企業疑慮應該不大。
三、營業稅率由現行5%調升至5.5%,估計可取得350億稅收。消費產生營業稅,富人消費能力高,透過消費回饋社會,符合社會公義,而增加0. 5%對消費影響不大。
四、遺產稅率由10%提升至20%,預計可取得200億稅收。遺產稅支應「老有所終」,天經地義。過去遺產稅率提高前後的遺產稅收差異不大,有人據此推論提高稅率無法增加稅收。這個講法忽略社會可接受的最適稅率臨界點,若20%是臨界點,只要贈與稅率同步調整,就有機會收到更多,若實際測試成功,可一箭雙鵰:合理增稅與緩和貧富差距。
五、提高前5%-20%高所得者的有效稅率1%,預計可增加150億稅收。目前所得稅調整擺在前0.1%富人身上,然台灣前5至20%的家庭有效稅率僅為2.8至4.8%之間(101年),只比其後前50%家庭的1.2至2.3%高些,但與前5%的家庭16.2%存在很大落差,故有調整空間。該族群達88萬戶,算是第二級富人,與本案精神相符。
六、今年起兩稅合一實施扣抵減半,預計增加500億稅收,該稅性質屬富人稅,可納入補助款。實證發現,兩稅合一減稅產生的稅收損失,難以透過刺激經濟活動回收,因而造成稅損。取消兩稅合一是世界潮流,同時公司股利的90%為前5%高所得者擁有,如此有助於縮減貧富差距(雖然不少富人已為假外資)。今年起剛實施扣抵減半,加上所得稅最高稅率提高至45%,要全面取消兩稅合一,應不可能。
七、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不適合納入基金。89年至今,家戶及企業房產漲了26兆,土地增值稅只收1.1兆,比例4.2%。然審議中的房地合一稅日出條款訂在明年,免稅門檻為獲利400萬,房價處在高檔,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股票也是如此。89年至103年證交稅為1.36兆,約市值的6%,但是89年加權指數高點10202點至今9600多點,配發現金股息所蒸發的指數已納入綜所稅,故14年來投資人幾乎賠錢。筆者不反對課徵證所稅,總有高手賺錢,但資本利得稅可課多少呢?
八、房屋稅及地價稅屬於地方稅,難以納入基金。房屋稅及地價稅包括103年共收1360億,然若以美日標準,金額只有應收的30分之1,所以調一下,就可收到很多,而且跑不掉。只是稅項涉及所有人民,不管是地方或中央政府不到最後關頭,不會積極調整。
註:衛福部103年統計,有長照需求者35萬人。考量經濟的中低度失能者家庭為節省看護費用及語言熟悉度,會改選8小時長照。台灣每年護理科系畢業1.3萬人,當護士者3成,10年後僅1成,離職護士存量佔人口比例全球少有。長照工作固定8小時,壓力不似醫院,應能吸引離職護士及中年婦女加入。當然薪資不能停在現行時薪,否則人力還是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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