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027王道一
上禮拜呆大梭修賽斯洲頒發「利他獎」給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引起一些討論,質疑為什麼搞學運可以算「利他」。這個禮拜經濟學原理的課程正好講到傳統意義上的「市場失靈 (market failure)」 (其實應該正名為「缺乏市場的失靈」),所以決定舊文重貼一下,讓大家想一想,抗議發聲「額外波及他人的後果(externalities)」到底是有多大?是惠及他人還是波及他人...
下面引自3/25 (也就是太陽花攻進行政院被驅離的隔天)的專頁文章:
『你覺得有人跑去「抗議發聲」,「額外波及他人的後果」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呢?從破壞和諧的角度來看,抗議發聲有不少「額外殃及他人的後果」,比如說妨礙交通、製造噪音,還有這兩天展現出來的「打破玻璃」、「亂丟椅子」、「吃光太陽餅」等破壞公物的索賠問題。
但是,抗議發聲同時也有一個很重要、「額外造福他人的後果」:抗議者能夠替那些弱勢、沒有辦法發聲的人講話、爭取權益。而且,如果抗爭者爭取的是普遍的公民權利,比如說以前野百合學運抗議萬年國會、野草莓學運抗議集會遊行惡法,或者是像這次太陽花學運爭取兩岸談判陽光法案、要求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等,這可是能夠額外造福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好事耶!
而且,即使你嫌他們是暴民,他們所爭取到的公民權利,還是及於你身上,並不會像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講的「革命民權」,只給「認同革命者」分享。所以,也許你該對這些人心存感恩,或至少是多一分同情,而不是當他們被打、被媒體練的時候,落井下石的出來多踹一腳。』
EATON:
我認為,「民主、司法、媒體、智慧財產、愛人」是現代自由社會運作最重要的基石。依徐斯儉的看法,「我們的政府透過台商的複雜政商關係,與中國進行連結,影響我們的政策,掏空我們的民主程序」、「現在回頭檢視太陽花的行動,不但是對的,可以說還太客氣了。」依此,當「政府失靈」,太陽花行動造福他人的後果,不言自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2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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