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

新書推介:張曼娟《我輩中人》

前言:這本書正在各媒體鋪天蓋地宣傳,其實我認為不必買,因為整本書就傳遞一個觀念:「做自己」,或是用更好的講法:做最好的自己。若我這篇的說明還不夠清楚,您還可閱讀後附的兩篇訪文(哈,總之,非到必要關頭,絕不輕言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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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過了50歲,要懂得生命無常,更珍惜平凡日常,生活從加法變成減法,盡量回歸自然,舊東西配搭重複使用,旅行盡量零購物,就可以體會到幸福。這種對幸福的重新定義,需要學會辨識自己『想要的』跟真正『需要的』。

辨識『需要的』的關鍵就在「做自己」。如果做自己,就不用追求太多的東西。你已經擁有你自己了,你就會很快樂,即使日子平淡卻幸福。怎樣算是做自己?所謂「四十而不惑」,不是對人生沒有疑惑,而是對於自己想要追求的東西不再問了,不再被公眾價值牽著鼻子走。至於「五十而知天命」,意思是應該知道「存在於這個世界的意義是什麼」。因此所謂「做自己」,就是不再為別人的期待而偽裝。

但是,真正的自己,是否符合我的期望?我做了真正的我,能得到別人的接納與喜愛嗎?所以接受真正的自己,是需要勇氣的。同時也得相信,真實的自己比偽裝的那個人更好,更有存在的價值,更加可貴,更值得愛。我們想要變得更好,為了讓自己更好,我們不會任性,不會蠻橫無理。我們會更有同理心,更能體貼別人的需求,最重要的是,我們能保持個性,能發揮生來就具足的才能與潛力。作者以自己為例說,「我是一個有說故事能力的人、我是一個喜歡小孩子的人,所以我應該要做的事情,就是去講故事給小孩子聽。」

當對自己越來越了解,這時候還不做自己,什麼時候才要做自己?難道要到八十歲?深諳自我生命價值,中年便不再困惑。中年,也是預習老後的絕佳時刻。觀察老人的生活就會發現,年輕時常為了得不到的東西而搶奪、而憤怒,可是等到老年,真正需要的就是一台輪椅跟一片安眠藥而已。既然如此,怎能不在中年就開始放自己自由?

中年的這一輩對長輩和晚輩都有強烈責任感,總替別人著想,卻忘了為自己做些什麼。西方人的觀念是,孩子滿18歲就要自立,父母不會替孩子設想要買房子,也不會期望孩子幫他們推輪椅。如此一來,老人反而獨立,開始思考如何安排生活、如何學會快樂的本領。有能力規劃自己的老後人生,才能夠擁有幸福的能力,

同場加映:張曼娟:一個人若不能做自己,不管爬到多高位都不會快樂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22555&type=Blog&utm_source=facebook.com&utm_medium=social&utm_content=bw&utm_campaign=content&p=0  
同場加映:張曼娟:現在不做自己,難道要到8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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