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 星期一

逃避責任的手段:被害與自欺

逃避責任常見的手段是「被害者敘事」與「自欺欺人」。前者以情緒訴求掩蓋事實,將責任全推給他人;後者選擇性接受資訊,讓現實配合自己想像。兩者都是防衛機制,一是麻醉自己,一是強化內部認同,最終導致自己抗拒真理與真相。

「被害者敘事」透過情緒化語言與仇恨話術,塑造自身為受害者形象,忽視不同觀點與事實。這不僅削弱反思能力,也會強化受害者心態,把所有挫折歸因於外部,是一種逃避與惰性。政客常利用這招,面對貪腐指控便高喊「政治迫害」,試圖轉移焦點、搏取同情,逃避法律與道德責任。

「自欺欺人」是在內心營造虛假的安全感。投資失敗怪運氣差,不願檢討決策失誤;人際破裂怪對方變心,不思考自己有無疏忽。這種心態會導致「習得無助」,久而久之,喪失改變現況的能力與意願。

感動不能代替真實,仇恨不等於正義。真正成熟的人,願意承擔錯誤、面對自己的荒謬,只有如此,才能改變現實、走向成長。一旦習慣以被害者或自欺姿態活著,真理與真相就進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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