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empathy,共情、共感、移情作用),通常區分「情感的同理」(感受他人情緒)、「認知的同理」(理解他人觀點)與「行動的同理」(採取關懷或幫助的實際行動),且更多時候將同理心視為後天可以學習或培養的技巧。
現今通俗心理學大行其道,同理心強調每個人都有被理解、被接納的需求。然而,講「同理心」是為了愛的實踐,而非僅是情感上的共鳴或理解他人,這往往需要願意犧牲或捨己去回應他人的需要。
這種實踐不是憑自己習得的技巧或能力,而是需要個人信仰所驅動,以克服人性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不然只是學問,說得到卻做不到。
在民主社會,同理心面臨挑戰,很多事沒對錯,而是價值觀。要快要便宜要好,不確實際,像下面的圖卡,那是「夢」,一點也沒同理心。
前些日子汽車撞死人,交通規則要讓大家安全,就要強力重畫通道,嚴厲懲罰,檢舉與吊銷執照。任何改革都有代價,如果談無代價,就都別做。
如果堅持無照駕駛很重要,只能提醒:你不可能創造無照駕駛責任輕,同時交通安全的國家。這不是對錯,而是選擇。支持寬容無照駕駛,就要承認不介意犧牲別人的命去成就方便,而不會說我們沒有責任,更不要裝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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