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德沃金的正義觀/eaton


德沃金的正義觀/eaton

德沃金(Ronald Dworkin)是美國最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之一,也是當今最具影響力的法理學家與政治哲學家之一。

德沃金對於社會政治的評論,始終立基在一貫的法律、政治與道德哲學的基礎之上。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網站稱他「大概是少數一兩位在二百年後仍會被法律學者所研讀的當代作者」。

德沃金反對法實證主義的觀點,他認為法律體系除了規則(rules)之外,還包括原則(principles)。講白一點,就是不能只依法論法(做法匠),而是運用層次更高的政治道德原則,把社會每個成員視為平等之身(treating as equals),對每個人都給予平等的關懷與尊重(equal concern and respect)。他稱這個道德原則是至上的美德:平等。

國家想保有統治正當性,資源分配正義是一項重要依據,而「國家必須平等對待人民」,正是德沃金提倡的正義原則的基礎。

因此,權利擁有者可以要求權利不能被剝奪,但不能以剝奪其他成員的權利為代價。記得台大經濟系教授王道一就曾直白:不能自己領年金,領到讓別人沒得領,也是這個道理。

港人抗爭,也是一例。我們若要指責暴民,就更要指責引起人民勇於革命或抗命的源頭。人類歷史就是如此,才得以進步往前,而這種進步必有代價,除非實施公平的民主制度,就可以取代流血抗爭。

說時容易做時難,一個人實際上易受情緒或意識型態的干擾。只能說,要追求正義,除了力求掌握整體事實及因果脈絡外,判斷需要美善,而美善從良知而來。因此,進行價值選擇時,就算「美善」沒擺第一位,總要列入考量,這樣才有機會接近德沃金的理想,或許這也是法國三色旗標榜自由平等博愛的緣由。

德沃金的另一個主張是「資源平等觀」,其原則為「敏於志向,鈍於稟賦」(ambition sensitive, endowment insensitive)。意指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不應該與選擇無關的因素(環境、種族、性別、遺傳、天賦等)而處於較不利的境地。

許多左派人士喜歡「鈍於稟賦」,不喜歡「敏於志向」,但可以只選自己想要的嗎?

也有反年改人士引用「敏於志向」來為反年改辯護他們當年選擇當公務員,權利自然應受保護。在我看來,他們弄錯德沃金的說法,人家是說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犧牲別人為他們負責QQ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