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我體會到:缺乏辯論的勇氣與能力,容易在私領域變得鬆散無力,在公領域流於虛假與敷衍。最終,個人變得蒼白空洞,社會變得膚淺,甚至愚昧。
誠實而徹底表達想法,至關重要。如果對方無意聽見真相,就應付一下,因為對話不可能獲得甚麼,遑論交流觀念秩序。這是常識。
《馬太福音》提醒:「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言語該是坦率、明確、直接的。這不只是語言風格,更是價值立場——在關鍵時刻,模糊與退縮是一種逃避,不能被美化為「謹慎」或「圓融」。
當「節制」或「審慎」成為過度的自我審查,尤其在公共議題上,就容易讓語言失去力量,變得曖昧迎合,甚至對不公義視而不見。這種沉默與怯懦,與論斷、審判無關,真正的思想唯有經歷深刻且激烈的交鋒,才能顯得清晰透徹,逐漸趨近真相。
在成熟的公共語言裡,清楚表態不等於狹隘的二元對立,而是在充分理解複雜情勢後,做出清晰而負責的立場表達。這樣的「中道」是平衡理性與道德勇氣的選擇,而非見人說人話、見風轉舵的投機與逃避。清楚表態,是對真理與對人的尊重。
後記:坦率,但不要隨意控告人
當時,耶穌在安息日經過一片麥田,祂的門徒因為肚子餓,便掐起麥穗來吃。(馬太福音12:1)
麥穗接近成熟時,內含麥漿,富含蛋白質與澱粉,是可以生吃的。但在食用前,需要用手將麥殼搓去。這樣的行為,透露出門徒當時的飢餓與疲憊——他們一邊趕路,一邊簡單果腹。
當時是清晨,門徒正隨著耶穌前往會堂。他們並未刻意違規,只是在路途中臨時充飢。由於脫殼困難,他們吃的量應該極為有限。儘管如此,仍有人因他們在安息日這樣做而加以指責。
有些人只憑一時的外表行為,就依據自己的標準下論斷,卻忽略人的實際需要與他們對主的忠心。他們沒有看到,這些門徒一早就起來,為了敬拜神而趕往會堂。
控告人,往往將他人的微小瑕疵行為,放大為道德上的大罪。但主教導要憐憫。讓我們學習寬容與理解,不要輕易指控他人,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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