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羅賓森:造成錯誤決定的因素

管理學暢銷作家羅賓森博士(Stephen P. Robbins[1]在《決定與克服》一書指出,造成錯誤決定有4大因素1.過度自信;2.懶惰拖延;3.想很快滿足;4.侷限的諮商來源。我加一點,情緒不穩。


實務上「過度自信」經常可見,羅賓森指出原因在於:
1.優越感,不切實際的樂觀;
2.天真認為可控制隨機事件;
3.無法想到事情發展的所有可能路徑;
4.傾向尋找強化自己原本相信的訊息;
5.不擅於評估過去決定的好壞

哲學家羅素曾說,避免愚蠢的最好辦法,就是承認自己渺小[2],正可以避免「過度自信」。但羅賓森也說,過度依賴旁人的建議,也經常導致不良的決定。因此,不論如何決定,起碼應以事實作為基礎,這點也適用於爭辯。

在我看來,做決定最困難在於兼顧「真善美」——在宏觀細微處看到真,在價值取捨看到善,在平衡恰到好處看到美。兼顧很難,尤其善的價值需要被高舉時。但當別人指出不同看法,自己應以旁觀者姿態抽離,深思真偽,然後自己負起責任,按著標準七步驟選擇方案。

然而,排除以上四大錯誤因素,就能做出正確的決定?我認為還要智慧與道德感。智慧往往來自天啟,沒有道德感則會愚蠢。曾刺殺希特勒未果而被絞死的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說,愚蠢不服從理性。假如事實與自己的偏見相左,他就不相信事實,假如事實無法否認,那就乾脆作為例外推開不理,治療這種人,需要靈性的救贖[3](eaton)

[1]羅賓森是組織行為學(Organizational Behavior, OB)教科書的作者,內容設計漂亮極了,我買過第8版,現在出到17版了。
[2]羅素:避免愚蠢的最好辦法,就是承認自己的渺小
[3]潘霍華:對於善來說,愚蠢是比惡意更加危險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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