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悔改是基督徒的「第一天條」毫無疑問,但是認不完的罪要認到地老天荒嗎?很多人認到後來行禮如儀,到底有何意義?答案簡單很多。認罪是一種態度,多過於一種行為。
如果心甘情願向上帝道歉,禮多人不怪,但如果是被罪惡感控告,一天到晚寫悔過書,就好像舊約以色列人瘋狂獻祭卻遭神怒氣一般,那也只是走個過場,意義不大。
傳統文化的認罪,跟聖經的認罪觀不同。前者是罪與罰的概念,錯了不認就處罰。後者是生命更新,耶穌講這句話的時候並不是頒布另一條舊約的律法,而是說明在上帝的眼中,我們連非分之想都是一種罪,不是像猶太人傳統的想法,表現出來才是罪。
所以耶穌才會說恨人就是殺人,上帝要救贖的不是我們的行為,而是我們內在的生命。保羅被提到三重天,但是他對於罪更加敏感,他知道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他誠實的表露自己的無力感,並且公開宣示自己是個罪魁,沒有資格指責別人。
既然如此,為什麼保羅的書信又常罵人呢?那是因為他並沒有因為自己做不到而修改或者降低聖經標準,所謂「對事不對人」,他全力與罪惡相爭,但並非憑著意志力,而是深信神的恩典夠他用,所以他願意學習靠著聖靈的大能來控制原本無法控制的部分。
保羅說我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到流血的地步,可見他多有決心要勝過自己裡面諸般的罪,馬丁路德整天瘋狂的認罪,都快認出病來了,最後幡然醒悟與罪惡相爭不是「每分每秒的自責,然後偶爾得勝就欣喜若狂」,而是知道我們已經被接納也被耶穌的寶血塗抹,在因信稱義的安全感之下,誠懇承認自己太多的不成熟。
當我們靠著上帝能適當的看待自己與他人,兩性關係與人際關係還有親密關係都會得到改善,但是要花多少時間只是因人而異,因為每個人成長的故事與背景不盡相同。信仰不是束縛與控告,而是與神與人與自己修復關係的漫長之路。認罪是一定要的,最怕對錯誤無感。
如果一個青少年打遊戲破不了關都會一試再試,我們很多不受控的思想與習慣豈能不認真以對?我們倚靠的是耶穌的寶血與聖靈的大能,而不是道德感。逼迫自己是沒有用的,我們需要的是更靠近上帝,上帝知道什麼時候該插手什麼時候該放手,用心靈誠實回應上帝,必然會看見自己的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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